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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的托儿费

2016-10-28 作者: 来源:

  胡京成 文/图
  近日,整理家中写字台的抽屉,看到一沓女儿当年上托儿所时每月交费的收据。细看日期是1985年5月至1989年3月,那时每月的托儿费4元,伙食费每天8角是以实际送托天数计算,加上其他一些杂费不过20元上下,47张票据金额共计1019.92元。
  女儿1983年出生,当时首钢职工有数万人,福利处的托儿所只有十多个,职工子女入园指标十分难得。由于我爱人是炼铁厂的先进生产者,又是三八红旗手,因此女儿沾她妈妈的光,两岁时入园得以优先考虑,进了首钢福利处古城第二托儿所,而且还是整托班,不用每天接送。
  4岁时女儿入选托儿所组建的民乐队,在专业文艺团体的老师辅导下,孩子们有的拉二胡、有的弹古筝……很快就学会了《金蛇狂舞》等曲目。1988年,参加了北京市第五届少儿民乐竞赛,孩子们表演的民乐合奏《南泥湾》获得了幼儿组集体优秀表演奖。
  让女儿至今难忘的是,托儿所阿姨带着民乐队乘坐大轿子车,外出表演或参加比赛的场景。每次回到托儿所,都会给小孩子发冰淇淋吃。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民乐学习,不仅使这些小家伙学会了一些乐器演奏技巧,还较早地开发了孩子们的智力、终身受益。而且。家长们不用额外向托儿所交一分钱。
  一晃过去了30多年,外孙女也上了幼儿园,每月的托儿费、伙食费合计1050元,这还是公立幼儿园,比女儿当年上托儿所用4年的费用还要高。如果外孙女送进私立幼儿园,所需费用将要再翻上一番。不过平心而论,如今的幼儿园不论教学内容还是硬件设施,确实与过去的托儿所相比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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