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工的保护伞
2015-12-31
作者:
来源:
郝宝璋 文/图
我经常从《劳动午报》上读到党和政府以及各级工会关心职工生活,特别是关心女职工生活,维护她们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新闻报道,使我联想到从事基层工会工作那些年,国有企业关心女职工工作及生活的点点滴滴。
在我收藏的资料中,看到了这样几张照片。那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始,企业生产不断发展,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我们企业为女职工生活方面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受到上级及广大女职工的肯定。
当时全厂女职工人数有200余人,占职工总数的近40%。生产车间各道工序均有女工,其中,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在陆续增加青年女工的同时,工会会同企业医务室开展生理卫生教育。每两年妇科体检一次,发现疾病及时治疗。我们还学习兄弟厂先进经验,为女职工安装了冲洗设备,供应热水,积极预防妇科疾病,受到了女职工的好评。
我们争取社会上的支持,下大力气解决入托难问题。随着女职工育龄期到来,基层工会在调查的基础上,协同行政腾出房屋开办起乳儿室,经过不到半年的筹备,当时收托女职工两周岁以下的孩子11名。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我们也会根据女职工居住比较分散的特点,在城区与九家托儿所挂钩,解决了19个孩子就近入托问题,并且报销入托费。在家庭雇佣私人保姆的经街道证明也享受与托儿所同样的补贴。这些均由车间工会会同女工委员会审查落实,从行政福利费中开支,大大减轻了女职工的生活和经济负担,从而稳定了广大女职工的生产、工作情绪。
还有一件事情至今难忘,女工委员会反映,胶印车间女工自然流产现象比较突出。我带领厂、车间相关人员及医生深入胶印车间,在胶印机台旁实地考察。通过女工每天的操作及工作量进行分析发现,七十年代中期前是低速机印刷,女工负担不重,随着设备更新,大批高速机进厂代替了低速机,女工和男工一样,工作量很重,搬运材料时稍不注意就造成流产。开会时领导听了我们的报告后,非常吃惊,当即作出决定,女工怀孕后,立即调离高速机到其他轻工种工作。
一些准妈妈热泪盈眶地表示:“工会真是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