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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俩好

2015-10-30 作者: 来源:

  胡京成 文/图
  我和李振善相识是在36年前,那时他是石景山区武装部政工科的干事,入伍不满三年他就穿上了四个兜的干部服,红帽徽、绿军装在那时精神得是一塌糊涂。我在水泥制品厂上班,爱好说快板,常为工友们表演,还喜欢舞文弄墨在报刊发表几篇评书、相声、小小说。由于我们俩都有喜欢写新闻报道的业余爱好,加上都是二十多岁,星期天常在一起打球、健身。共同的爱好和融洽的相处,使我们觉得很有缘,成为了十分要好的知心朋友。
  1980年初春的一个周日,乍暖还寒。我们相约一同骑自行车往返20多里到香山公园登山并采风,李振善随身带了一台老式海鸥牌120照相机,装上黑白胶卷,拍了不少自然景色,还请一位游人帮忙拍了几张我们的合影。作为曲艺爱好者,我在厂宣传队常常创作表演节目,其中反映青年民兵抓小偷的快板书小段《夜擒黄鼠狼》,李振善看完觉得作品不错,就帮我投稿刊发在《华北民兵》杂志上。
  李振善爱好摄影,拍了不少反映民兵队伍建设与训练的新闻图片,刊发在《战友报》、《华北民兵》杂志上。这些年,他的不少摄影作品获得了军队及北京市各级摄影比赛的奖项。他还在京西八大厂矿发展了一批民兵通讯报道员,其中有后来担任《北京青年报》副总编的孙伟、在《首钢报》担任文字记者的宋广山等。
  2001年初,我调到区委宣传部工作,在《石景山报》法制版做编辑,李振善转业到石景山区法院宣传科负责对外宣传,工作中接触更多了。由于他的努力和勤奋,采写的法制新闻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报刊频频见报,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通讯员。李振善在单位还成立了摄影小组,言传身教,讲课辅导,举办作品评比,推动法官摄影文化的开展。
  现在,我们都已年过六旬,相继退休。李振善退休后返聘,继续负责一些党务、老干部支部、图书室管理的工作。我们时常电话联系,相互问候。回想当年的青春岁月,几十年前那美好记忆是那么的温馨,那么清晰,那么难忘,那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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