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草案今起征民意 市民可预约参观 每个有效身份证件可预约三张门票
2017-03-29
作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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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 李婧)记者近日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获悉,《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草案已编制完成。为了充分征询和吸纳公众意见,从3月29日10时至4月27日16时,市民可通过网络预约参观“迈向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草案公告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年前,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就进入了编制阶段。今日,市规划国土委发布通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草案已经编制完成,依据相关法规,为充分征询和吸纳公众意见,从即日开始,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一层展厅对草案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10时至4月27日16时,公告期间,对城市规划发展感兴趣的市民可提前在市规划国土委网站上预约,(网站预约地址:http://www.bjghw.gov.cn/yuyue/MpydBook/index),预约成功后凭有效身份证件现场换票入场,每个有效身份证件可以预约三张门票。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无需预约,凭本人有效证件可直接到展览馆领票参观。展览于2017年3月29日10时开展,从3月29日起展览时间为每日10时至16时,15时30分停止入场,周一闭馆。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参观之后,市民可以就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有如下四种:1、公告现场留言;2、网站留言:(点击进入留言板)3、电子邮件提出意见,电子邮箱:ilovebj@bjghw.gov.cn4、信件提出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45。(请注明总体规划草案公告意见收集)
相关负责人介绍, 新《总规》草案包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调整城市空间布局,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科学配置资源要素,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大城市病”以及转变规划方式,保障规划实施等内容。依据规划年限,《总规》将明确到2030年的城市发展基本框架,远景展望到2050年。
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是下一步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不涉及具体项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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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审议城市总规草案
引导公众对总规实施监督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新版城市总体规划草案正式亮相,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草案)》的报告和相关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提出,建议尽快编制控制性详规,违反规划应严肃追责,市政府还应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引导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
按照法律规定,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在报国务院审批前,应当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报送国务院。
市政府将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总体规划内容。在总体规划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及时启动跟进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监督总体规划实施。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审议意见中提出,新城市总规应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下,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北京作为发展核心的作用,推进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推动产业升级转移、推动跨界地区协同治理。
同时,建议统筹本市各区功能定位,避免无序竞争和低水平同质发展;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实现农村与城市共生共荣、协调互补、和谐统一。并根据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提出,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尽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基础设施、住房与公共服务、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最终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此外,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抓紧开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调研 ,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面立法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为总体规划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建议指出,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市政府要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引导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落实和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