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可找司法所调解
2016-03-04
作者:通讯员 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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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张某现育有两个孩子,均未成年。自婚后3个月,张某就开始遭到丈夫的家庭暴力。家里一有事,丈夫就对张某进行威胁与打骂,这几年其夫的家暴行为变得更加频繁。无奈之下,张女士来到于家务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此事,及时与该村调解员联系一同来到张某家,在了解双方矛盾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耐心劝说,让夫妻双方体谅各自的难处,丈夫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破坏家庭和睦,伤害夫妻感情,直接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同时,调解员又通过讲解《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告知张某丈夫靠暴力解决家庭问题是违法的行为,轻者要受到治安处罚,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经过细致耐心的劝说,张某的丈夫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给家人带来的不良后果。随后主动向张某道歉,并保证不再发生家庭暴力。
【调解员说】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等方面。在农村家庭,暴力多以妻子遭受丈夫的打骂、言语攻击,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委屈心态,妻子忍受甚至纵容丈夫暴力行为,极大地破坏了家庭的稳定和谐。弱势方应当认清家庭暴力行为的极大危害性,不能一味软弱地充当受害者的角色。当强势一方施威时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能纵容更不能隐忍,祛除家庭暴力的根本还在夫妻,夫妻间需要的是和睦、宽容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