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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100%清北名师授课 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

2016-02-02 作者:延庆工商分局 马延景 祁宾 来源:

 
  近年来,父母们望子成龙的期盼渐渐转变成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潜在市场需求,众多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而生,如雨后春笋般四处开花,那么如何在良莠不齐的教育培训市场选择一家正规、合法的机构呢?这是令广大家长关注的问题。可是,有的培训机构却借助虚假广告夸大宣传,从而误导广大家长。根据《广告法》的规定,这些行为难逃法律的严惩。
  典型案例:
  本月,延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小区底商的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要求查处。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举报地进行核实,发现情况属实,随即立案展开调查。经查,该案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张贴广告宣传牌,广告宣传语中含有该教育培训机构百分百清华北大名师授课内容,与实际授课教师真实情况不符。于是,延庆分局执法人员依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认定该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并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工商提示:
  提示经营者: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提示广大家长:在选择培训服务时,要理性看待宣传单上的各种优惠信息,对于预收费的大额优惠要仔细核查,勿轻信商家许诺、广告等;注意经营主体资格,有无营业执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具有教育培训资格等;注意查验教师资质,对教师的从业资格及职称证书进行检查;签订培训合同,看清合同内容,慎防格式、霸王条款对自身权益造成伤害;留存票据,一旦遇到矛盾合法维权;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教育培训机构的信用信息,选择正规、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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