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蟑螂房客诉房主退租 法官细致工作双方和解
2015-11-18
作者:叶福勇
来源:劳动午报
2015年7月,宋女士与顾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了顾先生位于通州区梨园地区某小区的房屋一套。合同同时约定,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影响承租方安全、健康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宋女士向顾先生支付了押金、租金等共计9500余元。但仅仅承租了10天,宋女士即提出了退房,并于2015年10月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顾先生退还租金、违约金等共计约12000元。
庭审中宋女士称,租房后因一直在外地出差,并未入住。2015年9月一天,自己出差回来因飞机晚点凌晨才赶回来。不料一进门发现,承租房内墙壁、地板、床上、卫生间到处都是蟑螂,赶紧和男友清扫,一宿未睡。早晨赶紧买来杀虫剂进行喷杀,并将杀死的十几只蟑螂的照片发送给了顾先生。
次日,顾先生也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看,也表示同意出钱彻底清除蟑螂。但经此折腾,尤其是作为一名女性,自己已在心理上对蟑螂产生恐惧,不得不提出退房,顾先生也收回了房屋的钥匙。9月28日,顾先生也已将房屋租给了他人。但自己多次要求顾先生退还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均遭拒绝,无奈提起诉讼。
针对宋女士的起诉,顾先生称是宋女士违约。理由是房屋内出现蟑螂是正常现象,不能成为宋女士退房的理由。但考虑到宋女士并未承租多长时间,顾先生同意退还部分租金。
最终,经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顾先生一次性退还宋女士房屋租金7800元,宋女士撤回起诉,此案画上圆满句号。
编者按
宋女士花9500余元租房后,因屋内有蟑螂仅租住10天,便提前退了房。在要求房主返还押金、租金、闭路电视费等遭拒后, 宋女士起诉,并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房主退还了宋女士7800元。这一结果,在多如牛毛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中,很少出现。
宋女士最终能拿回7800元,首先要归功于耐心细致调解的于法官,第二要感谢通情达理的房主,第三还要感谢继宋女士之后的那位房客,如果宋女士退房后没人续租,如果房主坚决不同意调解,如果法官调解不成依法宣判,案件的结果绝不会这样。
在此编者提醒广大房客,租房时不但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还要对所租房屋进行白天、晚上、屋里、屋外、周围环境的观察,以免陷入租住堵心,提前退房构成违约损失钱财的两难之境。
□通讯员 叶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