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版画图文书《私想鲁迅》被盗版 著名版画家刘春杰欲通过法律维权
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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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在侵权书中成了摄影
得知自己被侵权,刘春杰在南京一家书店购买了该作品。记者在这本名为《XX历史评论》中看到,其中一篇长达三页的文章《这些年,我的事儿》就出自两年前刘春杰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私想鲁迅》一书中的后记,整篇文章没有作者署名。虽然在文章的最后,备注了“本文是作者木刻版画《私想鲁迅》的后记,此处有删节”等字样,可翻遍这篇文章和随同文章一并刊载的20幅木刻作品,记者只在栏目名《木刻》的下方、文章大标题《这些年,我的事儿》上方,找到了“摄影 刘春杰”这几个字。作者刘春杰在该书中,摇身一变成为了“摄影”。同时,该书的封面也使用了刘春杰一幅名为《访友不遇》的木刻作品。
两年的工作成果被盗用
刘春杰告诉记者,被侵权的21幅作品,均是其两年多来通过查阅与鲁迅有关的大量资料,从自己的视角出发解读鲁迅,然后进行的版画再创作。“我眼中的鲁迅,那个‘小老头’,不仅爱文物、爱开玩笑,而且有段时间因为有人要暗杀他,他都不敢白天出门。”刘春杰表示,自己对鲁迅的新的解读,都是有出处的。
在被侵权的众多作品中,其中一幅作品《微笑的鲁迅》让记者印象深刻。刘春杰表示,这幅作品也是他在创作过程中,最难的一幅作品。“鲁迅如果不笑,再配合着他额头的那几道皱纹,随便怎么画,都是鲁迅。可如果要画笑着的鲁迅,真的很难,我为此钻研了好久。”
今日发送律师函,用法律维权
如今,自己两年的心血被人这样随便盗用,刘春杰很气愤。他认为,侵权方东方出版社不仅没有经过其允许擅自盗用自己的文章和作品,更在书中将作者名署名为“摄影”,“这种模糊署名就是混淆概念,误导读者。”刘春杰告诉记者,他正在与律师商量用法律维权,并于今日发出律师函,“要求他们停止侵权,登报道歉,赔偿损失。”
据悉,原创著作《私想鲁迅》于2013年8月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收录了刘春杰两年时间创作的63幅反映鲁迅先生的木刻作品及70余篇杂文,曾获得第8届全国书籍装帧艺术设计大展优秀奖,第20届全国版画展优秀奖。
为何著作权侵权屡禁不止?
随着近些年作家们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每隔一两个月总会曝出名人为著作权维权的案件。在大多数案件中,侵权者都会认罚,且会提出和解的要求,但是侵权的行为仍旧频繁发生。“在这本书中,对方确实侵犯了刘春杰的著作权权益,这基本是没有争议的。”作为代理律师,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俊向记者分析,“近些年,名人著作权被侵权的案件不少,但是其实还有很多时候我们普通人被侵权了也不知道。”
李俊认为,侵权成本太低,是造成侵权成风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在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中,被侵权人在举证方面有一定的难度。”在举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由法院裁定判决的赔偿最高只有50万元,曾经毕飞宇《推拿》被侵权一案在一审判决中仅获赔5万元,经由上诉之后才最终获赔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