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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没离身遭异地盗刷 向银行索赔获支持

2015-04-02 作者:吴艳燕 来源:劳动午报

 
  银行卡好端端地在自己钱包里,手机上却收到被异地取款、转账6万余元的短信。碰到这件怪事的占先生认为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等。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了除利息之外的诉讼请求。
  案情
  2012年12月的一天早晨,占先生打开手机,看到8条短信提示,仔细一读吓出一身汗:当天凌晨,他的银行卡被异地取款、转账共计66440元,同时还被扣去手续费119.24元,而银行卡并未丢失。占先生当即报警,并在公安人员的陪同下到银行柜面取出了卡内剩余的90.44元。
  银行辩称,涉案交易是凭密码进行的正常交易,根据开户申请书所附章程约定,使用密码办理业务的视为客户本人所为。同时银行表示,即便涉案交易是他人所为,此人也必须在同时知晓占先生的银行卡号和密码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而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是客户的应尽义务,客户应承担由其自身过错导致的后果。
  徐汇区法院经审理,一审判令被告赔偿66559.24元。银行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
  首先,银行向案外人支付存款的行为是否合规?笔者认为,本案中,银行并无证据证明涉案交易由占先生本人或授意他人所为。在此情况下,银行未能识别伪卡而向他人支付存款并扣除手续费,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不当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其次,占先生对于存款资金损失是否有过错?笔者认为,现实中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途径,未通过持卡人即获取银行卡密码的事情屡有发生,因而不能因他人掌握银行卡密码即推定客户存有过错。同时,银行目前也无证据证明银行卡信息和密码泄露是占先生过错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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