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对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内容的设置上充分考虑了不同性质企业的共通性和可操作性因素,进行了分层分类的规定,对所有各类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作出普适性规定的同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官网微博| 手机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6 技术开发: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