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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民工京城维权险被骗

2014-10-31 作者:赵新政 来源:劳动午报

  ■出自大山,形同文盲,无助无奈之中,遇到一个愿为他维权的非律师

  ■非律师收钱却误打官司,折腾一年半劳而无功
  ■真律师无偿助农民工讨回14.4万元,非律师贪心欲分走一半
  ■真律师再施援手,变身正式律师的非律师未能如愿
  见过掏钱找律师打官司的,没见过别人没有委托却非得替人家打官司,并偷偷借用他人名义委托自己,没打官司也问人家要钱的。而这种事实却在原非律师、现为律师的李昂与贵州农民赵松祥之间发生了。
  “为了避免在北京和贵州省湄潭县之间奔波、为了减少笔迹鉴定费用,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过安生日子,经海淀法院调解我同意给印象中的非律师李昂1万元花钱消灾!”赵松祥10月29日这样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淘金路变成维权路
  3000元请个非律师
  “我经老乡介绍来到海淀区,在陕西定远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地做木工。” 采访中,赵松祥告诉记者,“2009年8月31日,也就是工作一个多月时,我被钢管砸伤了。”
  “当时,我在拆卸立杆碗扣架钢管,旁边的两根钢管突然向我倒来。第一根将我的安全帽砸飞,第二根管上的油拖砸在我头上。”赵松祥说,“工友们把我送进医院,医院诊断为:重型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颅骨骨折,视神经挫伤,左眼皮下出血,左球结膜下出血。”
  “公司怎么处理这件事的?”记者问。
  “公司一开始给了一些医药费,后来就不管了。”赵松祥说,“别人劝我先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可这些名词我听都没听过,更不知道怎么做了。”
  “不怕你笑话,来北京前我一直在家种地,没认识几个字,没出过大山。所以,在北京呆了几个月,还分不清东西南北。”赵松祥说,“摊上这种事,我一个人像无头的苍蝇到处乱撞。一次,在法院的门口,有人递给我一个名片,那人还说可以帮我打官司。于是,我感激得不得了!”
  “这人就是那个李律师?”记者问。
  “是,他当时还不是律师。但是,这是一年后才知道的。”赵松祥说,“当时,我也不知道非律师是不能收钱替别人打官司的。不过,听说有人帮忙,我赶紧从老乡那儿借3000块钱给了他。”
  非律师误人一年半
  屡诉屡败仍不罢手
  “李律师是怎么帮你打官司的?”记者问。
  “他帮我写了告公司的状子,并到法院立了案,但他打的不是劳动争议,也不是工伤赔偿,而是纯粹的民事纠纷。”赵松祥说。
  “开庭时,定远建筑公司说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并说我走错了法律程序,法院不应该受理。”赵松祥说。
  “李律师在庭上怎么说了?”记者问。
  “他说公司是在狡辩,是不想承担法律责任。”赵松祥说。
  “法官怎么说?”记者问。
  “法官也说,得按劳动争议处理,要有仲裁前置程序。”赵松祥说,“法官还说,公司已经申请工伤认定,最好等认定结果出来,再根据伤残鉴定结论计算工伤待遇。如果公司仍然不管,再打官司。”
  “可是,这个李律师不听,还认为法官在误导。”赵松祥说,“最后,法院驳回了我的起诉。”
  “那个李律师还不认输?”记者问。
  “是,他很固执。”赵松祥说,“李律师认为劳动部门为我认定工伤属于错误行政行为,还向上级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后,他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书。”
  “这个时候,我的伤残鉴定结果也出来了,属于七级。”赵松祥说,“一审败诉后,李律师不服,又提起上诉,终审仍然输了。”
  “后来,我很失望。”赵松祥说,“也许是该成事儿吧,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知致诚公益律师是专门为农民工打官司,而且不收钱。”赵松祥说,“我到这里一问,果然是真的。当时,张志友律师就给我办了法律援助手续。”
  “打这场官司顺利吗?”记者问张律师。
  “这个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老赵又有工伤残疾证明,打起官司来还是比较顺利的。”张志友说,“不过,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
  “在仲裁委立案时,我们被告知本案已由别人代为立案。”张志友说,“这让我和赵松祥都一头雾水。”
  “我再三询问赵松祥是否自己申请过仲裁,他说自己就没来申请过。后经查实,是那个李律师利用他签过字的空白纸,自己给自己办了委托手续,在赵松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他申请了仲裁。”张志友说。
  法律援助讨回14万
  两年后被索三万三
  “你怎么把自己签名的空白纸放到李律师那里?总共签了多少?留他那儿多少?”记者问。
  “唉!我什么也不懂,他让怎么办我就怎么办,就这还怕因招待不周,他不诚心为我办事。”赵松祥说,“总共留他那儿多少,我也不知道!”
  “你与李律师的委托关系,在上次告工伤认定后就结束了,此后的一切案件都与他无关。”张志友告诉赵松祥,“这一次,他替你仲裁,可能是他进一步学习法律、考取律师资格后,想瞒着你把工伤待遇领走。”
  “我们计算过赵松祥应得的工伤赔偿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加起来,合计14.4万元。”张志友说,“仲裁委裁决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最终仍维持了这个结果。”
  “判决落实了吗?”记者问。
  “公司输理但不想赔钱,但法院从公司在市建委的保证金中,执行回来了全部案款。”张志友说。
  “我是2012年8月28日第二次来北京的。这一次,我是专门给张律师送喜糖和锦旗的。”赵松祥说,“我来前,大女儿结婚了。我给女儿买了全村最大的彩电作嫁妆,很有面子。而这些钱都是从工伤赔偿款里出的,除了这些钱,那3年在北京一分钱没赚到,还倒贴不少!”
  两年后,在2014年6月的一天晚上,张志友刚吃完饭就接到贵州打来的一个陌生电话。
  “我听了好几句都不知对方是谁、在说什么。他尽量说出一些普通话后,我才知道是赵松祥。”张志友说,“他说他自己银行账户里的2.7万元被湄潭县法院冻结了,原因是他与别人发生委托合同纠纷,海淀法院委托当地法院异地执行。总计金额是3.3万元,此后这个账户上有钱还要划走。”
  援助律师再伸援手
  民工无奈掏钱消灾
  “我一开始接到县法院的电话,还以为是诈骗电话。到银行一查,账户里的钱确实被冻结了。”赵松祥说,“我在海淀法院确实有过官司,但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而且我是胜诉一方并早已经结案。除此之外,就再无其他纠纷了,我怎么就稀里糊涂变成了被执行人?”
  “你到当地法院了解情况了吗?”记者问。
  “去了。法院告诉我,是一个姓李的在海淀法院告我,说我欠了他3.3万元代理费。海淀法院经缺席审理,在2012年12月判决我支付这笔费用。”赵松祥告诉记者,“我的工伤赔偿是张律师帮着讨回来的,与姓李的没任何关系。他什么事都干,凭什么要代理费?”
  “我的工伤证,姓李的还拿着。多次索要,都不给我。”赵松祥说,“海淀法院缺席判决,是姓李的恶人先告状,让我吃了哑巴亏。我打电话就是想再请张律师帮助我。”
  “经过阅卷,我发现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是一份有赵松祥签字的委托代理协议。”张志友说,“协议约定,赵松祥委托李××处理其与陕西建筑公司工伤事故纠纷一案,委托方支付受托方工伤保险赔偿及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标的之50%,并于取得赔偿后5日内一次付清。”张志友说,“赵松祥说自己从未见过这份委托协议,其个人签名是假的,整个协议是伪造的。”
  “我们认为一审判决存在诸多问题,譬如庭审手续未合法送达,判决书向不确定地址邮寄、退回后未采取其他送达方式,致使赵松祥于2014年6月12日才收到海淀法院通知,才知道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是伪造的。因此,应当再审此案。”张志友说,“针对李某提出的超过申请再审时限的说法,我们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指出,尽管判决已生效两年,但自当事人知道之日算起只有两个月时间,远未超过半年的时效。”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观点。”张志友说,“庭审中,我们提出,依据《律师法》第55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李某当年未取得律师资格,所以,不能收取赵松祥的任何费用。”
  “李某在获悉我获得赔偿后获得了律师身份,但他未代理我的案件,故不应从我这里获取分文报酬。”赵松祥说,“其利用伪造的委托手续欺骗钱财,应当绳之以法。”
  “考虑到路途遥远,为减轻讼累,我尊重法官的意见,最终同意给李某1万元。”赵松祥说,“盼望这次之后,双方再无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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