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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索赔历经仲裁和一审后又上诉 转至工会调解 一小时解决纠纷

2014-10-27 作者:王香阑 来源:劳动午报

  “从仲裁、一审法院又上诉到二中院,10个月都没解决的劳动争议,你们工会一个小时就帮我调解成功了,真没想到会这么快,太谢谢你们了!”10月24日,接过1.2万元赔偿款的职工储晓琪,一个劲儿的对工会调解员常卫东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离职后告公司索赔
  申请仲裁获得支持
  2006年9月,25岁的北京姑娘储晓琪被事视佳投资公司聘用。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单位与她签订了两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时,双方没有续签,但她继续在原岗位上工作。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为没有投资项目,业务暂时搁置。2011年2月,事视佳投资公司注册成立了事视佳文化公司,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为同一人。在办公地点、人员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储晓琪开始做文化公司的工作,其职务为发行经理。2011年3月1日,单位与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工作很努力,业绩也不错。但去年12月6日,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单位目前经营状况不好,要对员工进行遣散,我说公司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经济补偿。”储晓琪告诉记者:“我们员工个人属于弱势,面对公司是胳膊拧不过大腿,领导跟我说经济补偿的事以后再谈,我就只好同意了。”
  她说,公司在她填写离职交接表时不让选“辞退”,她只好选了“解除劳动合同”那个选项。但从去年12月31日办完交接手续离开单位后,公司从未找她谈补偿的事。储晓琪几次联系领导均遭拒绝,于是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事视佳文化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万元。
  储晓琪提交了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离职交接表复印件、录音等一系列证据,证明自己是被公司辞退的。仲裁庭审时,单位要求将录音带回核实,但对其他证据材料全都不认可。
  其后,仲裁委经过审理认为,储晓琪提供的录音是关键性证据,对此用人单位有责任核实其真实性,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应,属于对质证权力的放弃,应承担不利后果,所以仲裁委对录音的真实性予以采信,确认单位与储晓琪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裁决公司向劳动者支付2.5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公司反诉一审赢了
  员工上诉到二中院
  拿到仲裁结果后单位不服,认为事视佳文化公司与事视佳投资公司虽然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但却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二者之间没有变更、隶属关系,所以储晓琪入职时间应为2011年3月1日。
  同时,对于离职原因,公司认为今年1月2日,储晓琪找到了新工作,在未通知单位的情况下就擅自离岗,是其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而不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看公司不服裁决到法院起诉,储晓琪也来气了:“裁决结果比我的诉求少了一多半,我还不干呢。”于是她也提出了反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劳动关系的解除问题。储晓琪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公司则认为是劳动者找到了新单位自行离职。由于储晓琪提交的录音等证据内容无法显示单位违法解除其劳动关系,相反,多处表明双方就劳动关系如何解除及相关补偿进行协商,而且她提交的离职交接表也表明双方一直处于协商状态。鉴于双方均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储晓琪提供的证据又不足以证明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应当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庭审时,储晓琪表示如果不能支持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也不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法院认定单位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就这样,储晓琪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还要支付相应的诉讼费。心里窝了一肚子火,接到法院判决后,她就毫不犹豫地上诉了。
  工会调解
  劝企业晓以利害
  说服其支付赔偿
  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这起案件后,先开庭进行了审理。法官了解到这起劳动争议并不复杂,但仲裁裁决和一审判决的结果差距太大,如果单纯地下判决并不会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经双方同意,法官将此案委托给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先行调解。
  “小杜,给咱单位代理人齐律师倒水了吗?”10月13日上午9:30,在市总工会的调解室里,工会调解员、北京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卫东对助理说。齐律师起身应道:“谢谢,已经有了。”
  看员工一方的座位上还空着,常卫东对齐律师说:“这个时间路上堵车,储晓琪一会儿就到。您了解工会调解吗?我先给您介绍一下。”他从劳动争议六方联动机制、北京市总工会与二中院签订联动工作合作协议,到近期委托调解的成功情况,向对方介绍起来。
  接着,他话锋一转:“齐律师,今天这起争议,你们单位这边有什么调解方案?”
  齐律师咂了一口茶,慢慢地吐出一个字:“难!”
  常卫东看着他,小杜停止了记录,调解室里静得出奇。过了几秒,齐律师忧心忡忡地说:“听单位讲,储晓琪前几天给社保稽查和住房公积金办公室打电话举报,反映单位有几个月没按政府要求的标准缴纳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其实这事对她个人的意义不大,这不是故意跟公司找碴儿吗?所以领导特生气,说她没完没了了,来前特意嘱咐我,反正一审法院把她的诉求全驳了,这回咱就等着判吧。”
  小杜看着常卫东,心想单位把话封得这么死,还怎么调解呀。
  常卫东站起来,拿过暖瓶给齐律师续了些水:“现在办个公司很方便,花一块钱就能注册个工商执照,但这不意味着管理就松了。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什么系数缴纳,北京市有明确规定,虽然其中的差额对员工个人的实际意义不大,但只要查实,按相关规定单位就得受罚。咱都是律师,是这样吧?”对方点点头。
  “等二中院判决不是不可以,但您想过没有,终审判决结果会上网公布,公司客户看到单位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遣散员工,以后还敢跟你们合作吗?公司的形象会不会受影响?企业没想到的,咱们做律师的得给他们提个醒儿。”听常卫东这么一说,齐律师松了口:“单位较上劲了,就想跟她耗时间。最多给1万元,可她拿了钱到处举报,公司也受不了啊。”
  “这个单位可以放心。我们工会调解是一揽子解决问题,不留后遗症。”常卫东说。
  这时,一个姑娘推门进来。常卫东看着她说:“储晓琪?路上堵车吧?快坐下歇会儿。”小杜给她端过一杯茶。
  常卫东打趣道:“还是工会好吧?法庭严肃,谁管你们水呀。咱们这儿轻松,喝水、接电话都行啊。”听他这么一说,齐律师、储晓琪都笑着点头。
  “小齐兄弟,咱背靠背调解,你拿着水到隔壁去歇会儿。”常卫东对齐律师说道。“好。”
  劝劳方动之以情
  最终其接受和解
  见齐律师推门出去,常卫东扭头对储晓琪说:“你的案子我仔细看过了,仲裁支持了你一部分诉求,一审全给驳了。” 
  储晓琪气愤地说:“仲裁裁决出来后,我觉得还可以。没想到单位到法院起诉,我成被告了。您说说,我在公司干了7年多,任劳任怨,努力做好交给我的每一项工作,到最后,一分钱补偿没拿到反而成了被告……”
  常卫东站起来:“咱换个话题,聊点开心的。你现在在哪儿工作?”“没上班,我学英语呢。今天下午就有课。”“小储你真行,学英语期间还打几个举报电话。”调解室里响起笑声,储晓琪边笑边说:“谁让他们让我当被告的!”
  “你有什么打算啊?”常卫东笑着问她。“2.4万元,一分都不能少。”储晓琪说的很坚定。“你觉得单位会答应吗?”“估计他们只会给一个月的工资,4000元。”
  停了一会儿,常卫东对她说:“你咨询过了吧?案件到了二审,你又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可能性很小。”储晓琪沉默不语。
  “等判决很可能会一分钱都拿不到,而你又知道要求太高单位也不会答应。你以前为什么没举报呢?说明你对公司还是有感情的,毕竟工作了7年多。企业效益不好你是知道的,咱能不能把这个赔偿要求降低一些?”看工会调解员这么理解自己,储晓琪点了点头。
  常卫东把齐律师请进调解室。经过一番释法释理,储晓琪与单位达成和解,公司向其支付1.2万元经济补偿款,双方再无任何法律纠纷。就这样,前后一小时,一起较劲的劳动争议案件被化解了。
  记者昨天了解到,储晓琪已收到公司支付的1.2万元补偿款。(本文中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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