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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昆山工厂爆炸事故反思

2014-08-20 作者:屈斌 来源:劳动午报

■单位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是直接原因

  ■监管部门未依法监督管理 埋重大隐患

  ■职工劳动权利没切实保障 系祸患之源


  8月2日,江苏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拋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爆炸事故发生后,关于安全生产及劳动安全保护的问题立即引起了广大网友和相关专家的热议。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事故发生三周之际,本报记者专访了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和北京一砖一瓦文化发展中心主任刘晓红,希望从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方面就该事故做一反思,以期对广大员工、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有所提醒,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事故反思1
  安全意识差易出问题
  监管不到位多生事故


  记者:从法律角度讲,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黄乐平:作为用人单位的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负有直接责任。他们不按法律规定建设安全生产设施、不按法律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不按法律规定给员工安排安全生产培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强令员工超时作业等行为,是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原因。

  工人在超时加班、粉尘浓度超标、劳动保护匮乏的环境下工作,被当做生产机器只成为资方利润生产线链条上的一环。中荣公司的工人遭遇,正如人们所感叹的那样:“要么被尘肺憋死,要么被大火烧死”,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很难实现。

  记者:相关监管部门应承担何种责任?

  黄乐平:地方政府及其安监、劳动监察等执法部门要负主要责任。正是因为地方政府对所谓重点企业的免检优惠,中荣公司才敢置职工安危于不顾,对职工的举报置若罔闻,放肆地违规建设、违规作业、违法侵犯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与国家职业卫生监督责任的管理部门的职责有明确的规定,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对中荣公司的违法行为不仅负有直接监管的责任,还需要为未尽到监管责任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记者:从员工自身角度,应做哪些制度设计,尽量避免此类事故再度发生?

  黄乐平:当前环境下,劳动者要避免昆山爆炸事故的悲剧,需要提高自身的权利意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权利,建立对于违法用工单位的压力机制与协商机制,督促用人单位更好的改善工作环境。工人维护自我权益主要有几个选择:1.通过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诉或求助,给用人单位施加压力,迫使用人单位改善工作环境;2.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保个人身体健康;3.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协商,协商成功则改善工作环境,协商不成选择离职;4、直接以此为理由,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目前,现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无力应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核心工作是劳动保护,应该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为基础上的劳动权利保障。而现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功能更多的是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完全是事后救济,根本无法适应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核心是劳动权的保障,不是行政管理权,正在修改中的《安全生产法》必须正视这个现实。


  事故反思2
  工作环境状况不容忽视
  职工权利需要切实保护


  记者:事故中,就劳动者工作时间方面,用人单位存在哪些违法情况。

  刘晓红:事故中,工人工时长,工人每月只能获得法定最低工资,通过加班才能获得较高的收入。事件发生在周六早上,而该企业有200多名工人上班,而该工厂一月只放一天假,这说明《劳动法》规定的休假制度没有得到落实,企业把工人的工作时间安排加班、倒班形式减少投入。工人的工时延长,这不仅使他们失去了休息权,从整体上看,也牺牲了其他一些待业劳动者的就业机会。

  记者:社保和福利待遇方面,用人单位是否也存在违法情况?

  刘晓红:工人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差。据媒体报道,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购买了财产综合保险房屋抵押贷款,保额1200万元,可该企业针对从事高危作业的工人没有投保任何意外伤害保险,甚至连基本的社会保险都没有落实。另外,工厂大量的粉尘除导致燃烧爆炸外,工人吸入粉尘也会引发尘肺病,而该企业对工人的工伤、职业病没有提供任何保障。

  记者:针对工人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存在哪些违法情形?

  刘晓红:工人工作环境差,安全卫生权没有有效落实。安全管理的三个途径。该工厂生产中的铝镁粉尘,遇明火会发生剧烈爆炸,除尘设备至关重要,两个月前工厂同一车间除尘设备曾经发生起火事故。而该工厂法人清楚知道作业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问题,设备老化,依然冒险作业,本该更换的除尘设备在持续使用。另外,《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公司只抓生产,忽视安全责任,工人反映进厂后没有接受过任何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

  记者:如何加强职业危害与工伤事故的预防?

  刘晓红:主要应做到如下方面:首先,从源头上开展工程控制,重视工作环境的检测,作业环境条件的改善,对危险性高的行业建立安全监督体系,如有漏检、漏报、瞒报等问题,直接追究企业和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其次,加强管理控制。改善现有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增加工人参与安全管理的机制,例如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岗位,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使工人认识到工作危害性,主动参与和监督作业场所的安全排查。再者,建立安全监管预警制度。工会、安监、人保等部门把安全检查列为常态并对危险性高的行业建立安全预警,主动进工厂宣传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对工人举报给予及时有效的反馈,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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