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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房产怎么过户更划算?

2015-11-05 作者:王香阑 来源:劳动午报

 
  提问:文化传播公司职工 杨华秀
  回答: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武丽君
  杨华秀:我是独生女,父母有一套两居室房屋,产权登记在我母亲一人名下。上个月,我母亲患病去世,料理完丧事后,父亲让我把房产过户到我自己一人名下,于是我们到公证处做了公证,证明此房产是我父母的共同财产,他们每人各占一半份额,他同意将其名下的一半房产无偿赠给我。
  做完公证后父亲让我尽快办房产过户手续,我向朋友咨询了一下,有的说如果父亲将其全部份额赠与我,我需要交纳很高的税费;若他只将其99%的房产份额赠给我,另外1%的房产份额按市场价卖给我,这样我所缴纳的税费要低很多。请问:我怎样过户这套房产可以合理避税而更划算呢?
  武丽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契税需要按照地税局办公系统中您所在区域房屋政府指导价计算房屋评估价格相应比例进行征收。赠与直系亲属的,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通过买卖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需要缴纳契税以及个人所得税。赠与及买卖房产需要缴税类别及数额,可以到房管局具体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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