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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每月要缴哪些社保费?

2015-02-04 作者:王香阑 来源:劳动午报

 
  提问:教育咨询公司职工 伊东成
  回答: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安慧敏
 
  伊东成:我是湖北人,4年多前来到北京发展,不久被一家教育咨询公司聘用。当时单位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承诺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其后每月都会扣我一部分工资,单位说是社保费用中有一部分是需要员工个人支付的。请问是这样吗?哪些社保需要个人交钱?
  安慧敏:您好,个人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应当根据法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个人无需缴纳。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职工缴费基数的8%;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内容,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为“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部分个人不缴纳。《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要求,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则要求,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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