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贵报昨天第8版和第9版对职场假期如何休进行了盘点,我觉得这种做法服务性很强,希望今后能继续推出此类实用性较强的盘点型稿件。
另外,我也有个疑问,一直以来,我们单位对晚婚职工请休婚假执行的都是10天,即法定的3天加上奖励的7天,没听说过还有15天的规定。请问,目前,北京地区晚婚职工请婚假究竟是多少天?
职工 宋先生
律师解答: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 常卫东
北京晚婚奖励假7天
共为10天
您好,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晚婚假的天数并未做出统一的调整,晚婚假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一般规定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确定的具体期限,综合全国情况一般掌握在15天左右。
以下是部分省市的规定:《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12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规定: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0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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