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街道更新治理城市设计导则》公示 远期将取消胡同停车 设多个步行街区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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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婧)远期取消胡同停车、老城内新建道路交叉口不宜进行展宽处理、精细化管理路侧停车位……这些内容被写进了《北京街道更新治理城市设计导则》。目前,由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组织编制的《北京街道更新治理城市设计导则》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间,公众可直接向市规划国土委提交反馈意见。导则公示稿明确了首都街道的总体规划要求、核心设计要点、机制保障与专项治理等内容。
应系统化管理共享单车
导则强调,共享单车是新兴要素之一,目前在非机动车出行中占有重要地位。应系统化地管理共享单车的运营,合理布局相关设施,分地区综合考虑公共自行车设施需求,促进共享单车和公共自行车融合发展。导则指出,提升骑行空间的安全性和连续性,合理引导骑行流线,保障非机动车路权。禁止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通行或停放。采取多种设计手段,在潜在的交通流线交织处,引导机动车减速通行,为行人和骑行者营造安全、舒适的街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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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取消胡同停车
导则指出,找回胡同氛围,设置多个步行街区,远期取消胡同停车,精细组织胡同空间,改善建筑风貌与环境。合理组织胡同交通,原则上远期取消胡同停车,近期广泛征求周边居民及驻地单位意见,形成停车施划和管理方案。有条件的可设置步行街区,塑造有绿荫处、有鸟鸣声、有京味的清净、舒适的公共空间。
老城内新建道路交叉口不宜展宽
导则指出,尊重老城历史街巷肌理,维护老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以更为亲切的街廓尺度和更小的道路交叉口,强化老城传统风貌的特色塑造。老城内新建道路交叉口不宜进行展宽处理,现状已形成的超大尺度交叉口应结合具体情况,统筹考虑路段部分,采用多种方式对交叉口空间进行优化。
精细化管理路侧停车位
导则指出,分情形制定精细化的路侧停车管理要求。影响机动车通行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安全的,不得设置路侧停车位。服务半径内有停车设施可以提供停车泊位的,不得设置路侧停车位;不具备停车条件的胡同,不得设置路侧停车。交通主导类街道不宜设置路侧停车;医疗、教育、文体、商业和景点出入口周边,不鼓励设置路侧停车。
根据导则,居住小区及其周边停车设施无法满足居民停车需求的,可在小区周边的街坊路、支路和次干路设置夜间停车区,并明确标识临时停放时段要求。路侧停车设置应保证不干扰行人和骑行者的正常通行。禁止占用人行道施划停车位,在非机动车道设置临时停车位时,须保障有效骑行宽度,并宜采用内嵌式。
根据导则,充分释放现有地下停车资源,规范社会停车场的管理,鼓励单位停车场和私人停车场面向社会开放,鼓励停车场夜间共享解决居民停车需求。禁止违规占道停车,逐步取消地面路侧停车位,将空间还给行人和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