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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改新政公布 “医药分开”推至全市3600余所医院 设立医事服务费 4月8日起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

2017-03-23 作者: 唐诗 来源:

  本报讯(实习记者 唐诗) 昨天下午,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召开,宣布《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将于4月8日正式实施。全市3600余所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的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同时设立医事服务费。
  2012年,北京5所市属医院就开始实施了医药分开改革试点,2014年又陆续在延庆、密云两个区开展了6所医院的扩大试点。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方案,是北京市落实医改决策,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的重要改革举措。
  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中诊查、手术、治疗、护理等与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质量密切相关的项目收入仅占34%。因此,改革的重点是提高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付出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以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积极性,更好为患者服务。
  取消药品加成设医事服务费
  本次改革将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
  医疗服务价格“一升两降”
  同时,对共计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进行“一升两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其中,重点上调了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
  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
  同时降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根据测算,调整后患者费用总体负担水平没有增加。
  药品阳光采购不降质
  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信息,联动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格,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予以公示。
  同时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预计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药品价格将会有新的下降。
  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增设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价;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预计三项改革措施对患者的就医影响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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