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答记者问 继续保持新环保法执法高压态势
2017-03-10
作者:周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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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邀请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陈吉宁表示,当前大气治理的方向和举措是有效的,同时,对于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继续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
74城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30.6%
陈吉宁介绍,PM2.5主要受两个变量影响,分别是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气象条件。“气象条件是自然因素,是不可控的。排放量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是可控因素。环保工作的目标就是把人为污染物排放量尽可能减下去,就会减少甚至不发生重污染天气。”
陈吉宁给记者介绍了三年的数据,2016年,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8%。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是三个控制PM2.5的重点地区,2016年平均浓度分别为71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3.0%、31.3%、31.9%。另外还有一组数据,2016年74个重点城市,去年PM2.5平均浓度是5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0.6%。“从数据看,变化是实实在在的。”
但陈吉宁也直言,环境问题不是短期两三年可以解决的,他说,发达国家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用了20年到40年的时间,有的甚至用了50年的时间,所以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但他表示:“我们一定会比发达国家解决这个问题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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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保持新环保法执法高压态势
对于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陈吉宁表示继续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据介绍,去年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万余份,罚款66.3亿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28%和56%。环保部挂牌督办27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取缔“十小”企业2465家。
陈吉宁表示,要把企业守法和企业的信用结合起来,出台《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按季向社会公布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据介绍,环保法对企业处罚比较重要的手段,包括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连续处罚。2016年这几类案件分别是查封扣押9976件,停产限产5673件,按日连续处罚1017件,分别比2015年增长138%、83%和42%,这成为遏制企业环境违法的一个重要手段。
另外,公安部专门印发了《公安环境安全保卫部门装备配备标准(试行)》,推动各地环境污染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目前北京、陕西等9省市已经组建了环境警察队伍。
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土壤污染事关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陈吉宁介绍,《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土十条”已经正式实施,是下一步解决当前土壤污染问题的重要工作部署。
下一步,将对土壤污染摸清家底,同时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全国人大已经把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标准。
另外,对于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怎么管?最近发布了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明确了从风险管控的角度,监管什么,各方的责任是什么。”同时,对未污染、正受污染和已污染的土壤实施防治和风险管控措施。
每个城市污染成因不是单一的
对于PM2.5是怎么形成的?陈吉宁介绍,PM2.5实际上是两部分,一部分是直接产生的,一部分是由气态物质污染物反应生成的。“只有通过源解析,才知道是谁排放的,贡献量有多大。”
陈吉宁介绍,近些年,分别对北京、天津等35个城市开展了源解析的工作,比如说燃煤、工业排放、扬尘、机动车、秸秆焚烧等等,都是PM2.5形成的主要原因。各地因为产业结构不一样,生产生活条件不一样,因此各个地方的污染源的来源和构成比例是有差异的。所以,每个城市在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的时候,不会采取同一个措施,不可能只控制工业污染,燃煤不控制,各地都会采取多种措施综合举措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