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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记者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 进一步修改食品安全法 保舌尖上安全

2015-03-10 作者:周美玉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食品安全法将进一步修改,以更好地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袁杰介绍,食品生产经营的链条很长,如何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加强规范,怎么样采取有力的措施防止有害于食品安全行为的发生,是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应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法律要求”,对“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都作了明确的列举和要求,并且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据了解,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还在加强对食品保质期的管理,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进一步保护举报人,鼓励知情者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防止打击报复等等各方面都作了规定。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现在还在审议中,“下一步我们还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研究,对草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使草案的规定更加缜密、更加完善、更有针对性。”
  目前,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环保以及食品卫生、社会保障等事项上,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很高。国家法室主任武增表示,检验一部立法是不是一个好的立法,就是要看它是不是能够反映人民的利益。
  武增介绍,这次立法法的修改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和程序:一是在全国人大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时要广泛征集意见,使最初的立法项目和立法动议能够来自人民群众的呼声。二是法律草案在常委会审议以后要广泛地听取意见。“在今年,我们会建立更广泛实现公众有序参与的制度,更好地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在立法过程中必须有人民在场,不能让人民群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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