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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花乡地区总工会工作者邢辉:“我做的事虽小但意义重大”

2015-12-25 作者:余翠平 来源:劳动午报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是 ‘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互助情’的大好事。我分管这项工作,能够为出险职工热心奔忙,送去一份关爱,我自己也觉得很开心。”丰台花乡地区总工会工作者邢辉感慨地说。
  今年10月份,年逾五旬的丰台花乡机关职工王进禄,在单位上班时,不慎踩空台阶跌倒,造成脚跖骨骨折,入院治疗后,医药费一共花去了2万多元,病痛的折磨加上经济压力,使他十分焦虑烦躁。
  “之前他入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后来就电话询问了理赔需要哪些材料,我一一详细告诉了他。”邢辉说。
  王进禄的老伴儿跑了几次医院,将出险的报销材料交给了邢辉,邢辉一看头就大了:他们交的很多材料不符合理赔要求,医院给盖的“骑缝章”也不符合要求!
  “我一想,职工现在受伤了,心情肯定不好,这材料让他们办齐了,估计还得职工家属跑好几趟,他们毕竟上了岁数,我年轻,我去跑吧。”
  想好后,邢辉第一时间在工会开了证明,代表花乡工会去丰台医院为王进禄的理赔材料盖“病例复印专用章”,第一次因为不知道医院这个部门的下班时间,邢辉下午4点到了之后没法办理了,只好第二天再去。
  第二天,邢辉早早赶到了医院,与医院相关部门接上了头,按申报要求,在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几十页材料上加盖了印章,邢辉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邢辉马上帮王进禄在网上申请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理赔,然后又将赔付所需材料交到了区里,手续完成后,邢辉松了口气。
  王进禄和他的家人得知后,十分激动地说:“工会不愧是我们的娘家人!这下,我就可以安心的养病啦。”
  邢辉说,在职职工互助保险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他在宣传这项工作重要意义的同时,还耐心解答了基层工会提出的问题。  
  在邢辉的努力下,2015年丰台花乡共续保6575份,共计45万余元。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23日花乡出险了81人,赔付14余万元。
  “一份小小的职工互助保险,在职工出险时,真是一份经济上的‘雪中送炭’,更是精神上的关心关爱,它让职工在出险时享受到了一份保障,减轻了经济负担,感受到了工会大家庭的温暖。我做的事虽小,但意义重大。”邢辉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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