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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作者: 来源:

  民国电费
  论“个”收
  如今,家庭用电十分方便,缴费也越来越便捷。若是在民国时期,又是怎样的情景?
  话说近代最早用电的,是出现在上海租界的电灯。有了电灯,自然就有相关的管理和收费措施。在清末以及民国,电灯局如何收费?
  和现在不同的是,从清末到民初,电费不是按电表收费,而是按电灯的个数收费的。安装一盏电灯,每个月需要缴费15两银子。这个金额,是多还是少呢?
  清末,一两银子相当于如今超过200元的购买力。这么算来,家里要点电灯,每个月就得缴相当于如今3000元的电费!电灯在当时,毕竟属于稀有之物,收费奇贵也在意料中。当然,这也是当时,电费按“个”收费、而不按用电度数收费的原因。一个电灯,用电毕竟有限,缴够了15两银子后,用多少度电也都无所谓了。
  到了民国时期,电灯虽还不算普及,但用的人稍稍多了,费用自然也下降了。至于收费方式,多数地方依旧按照电灯个数收费。有的地方,如广州,开始按用电度数收费。尽管安装电灯的费用下降了许多,但电费可一点都不便宜。
  根据一份广州当时的缴费单据,当时广州的电费大概是每度电2毫。这里的“毫”,是广州毫洋,1 块银圆等于10毫洋。当年的广州米价,大概是普通米每斤1毫左右。也就是说,当年的广州电价,1度电相当于2斤米的价格。这么算来,当时的电费,是如今电费的十倍左右了。
  按照当时的记载,因为当时的电灯泡都较单一,功率相比于如今,也比较低。所以,多数安装电灯的人家,用电度数其实都相差不多。在广州,安装电灯的人家每个月的电费差不多在1块银圆上下。当时一个苦力工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5块银圆左右。也就是说,若是家里装了电灯,普通工人每个月要缴的电费,相当于工资的两成左右。
摘自《文史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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