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201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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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援”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为社会奉献爱心的律师们
农民工、残障人士……面对因意外伤害或者不法侵害维权时,他们常常是处于弱势。而在艰辛的维权路上,有这么一群律师,他们为需要帮助的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用法律为社会奉献爱心,用爱心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伸张正义。一个个法律援助的故事,演绎着公平、正义、爱心……
佟丽华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让农民工兄弟
相信法律
□本报记者 赵新政
看着今天的佟丽华,人们都觉得他成功了。因为,他不仅是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还是美国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除了是全国知名公益律师,十八大代表,他还是全国劳动模范、中国五四青年奖章的获得者。
可在15年前,他的选择并不被看好。因为,走出大学校门后,他首先放弃了很多人渴望的到中央部委工作的机会,选择了位于丰台区的律师事务所。在这里,他把10多年的精力倾注在费力不赚钱的青少年法律援助、免费为农民工维权等公益事业上。为此,他赔光了前3年做商业律师挣的50多万元,还欠下几十万元外债,为此他不得不卖掉房子。
而他,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他用自己的执着,让全国40多万困难群众在免费法律服务中直接受益,为农民工讨回欠薪、工伤赔偿款达4.4亿元。
“砍死他算了!”“砍死后咋办?”“一块儿去中南海自首去。”这段对话发生在2003年。当年,河北保定农民郭增光和67名同村工友遭遇包工头曲文波欠薪33735元。多次讨薪未果,十多个血气方刚的青年每人准备一把刀,喝下鸡血酒后,决定一起砍死这个包工头。
千钧一发之际,有人提醒郭增光:一个叫佟丽华的律师也许能够帮助他。第二天,他将信将疑地找上门。这次会面,彻底改变了郭增光的命运。
“我们找曲文波40多次,挨了打也没要回一分钱。”郭增光说:“老板耍赖,我就通过法律解决问题。但先后找劳动监察大队14次,区法院11次,市中院3次,还去过建委等10多个部门。到了那里,人家说没有劳动合同得去找法院,法院说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要找劳动监察大队。这样推来推去,就是没人解决问题。”
“农民工赚的每一分钱,都意味着权利和尊严。”出生于农村的佟丽华特别理解郭增光的想法:“对于城里人来说,这么多人,每人不到500元,至于动刀子吗?可对于农村人来讲,过年不能带钱回家,跟家人没法交待。”
佟丽华察觉到了郭增光眼中的戾气,特意安排他一起吃午饭,再三告诉他:“你们的事我管定了。不管多大困难,我不收你们一分钱,但是你们绝不能采取过激行为。”
此后3年,佟丽华代理了京城首例状告劳动监察部门行政不作为案。两次行政起诉失败后,又开始状告违法将工程承包给“包工头”的业主并最终胜诉。而这次胜诉距郭增光开始讨薪之日已经过了整整5年。
佟丽华曾经给郭增光这群劳动者算过一笔账:在68名农民工中,郭增光讨回的最多,639元,最少讨回174元。然而包括交通、住宿等维权费用,却远高于拿回来的3万多。可是,避免了一次血案的发生,这让佟丽华松了一口气。
为了引起社会对农民工维权成本的关注,随后佟丽华带领几名律师走访十多个城市的农民工,发布了《农民工维权成本报告》。
王佳
北京奉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18年为受援人
挽回损失6千余万元
□本报记者 杨琳琳 文/摄
王佳一进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就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大爷从等候席上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冲他笑着说:“王律师,好巧啊。”王佳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曾经的一位受援人。说着,老大爷便抓住王佳律师的手,热情地聊了起来……
王佳是北京奉公律师事务所主任。1998年王佳进入律师行业,也是在那年开始办理北京市法援中心的法律援助案件,到现在已经干了整整18年了。至今王佳累计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
2008年代理冯军等76名农民工诉北京羊坊店社区劳务服务中心劳动争议案件、2012年代理鲁继昌等30名农民工诉青岛海帆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一件件维权成功的案件,让王佳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也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知道了“王佳”这个名字。
“说实话,这么多年来能坚持下来,一方面是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有感情,还有一次次被劳动者的朴实所感动。”就拿去年的一个案子来说,解松林等33名劳动者终于拿到了赔偿款,回家过了个开心年,“我当时跟他们心情一样高兴。”
解松林等33名农民工原为北京某耐火技术公司员工,均系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一线生产工人。其中工作时间最长的已有20余年,短的也有七八年,而且部分人在北医三院职业病科检查结果为尘肺待排。劳动者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然而,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该公司强迫解松林等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遭到拒绝后,该公司停止了他们的工作。为此,解松林等人一度情绪激动,与该公司管理方及保安发生了激烈冲突。经民警调解后,失去住处和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指派律师王佳代理了该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要以事实说话,所以证据是关键。”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王佳认为依据《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该公司属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未对33名务工人员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属违规,应按照法律规定向这33名农民工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律师的意见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终,33位农民工打赢了这场官司,拿到了305万元的赔偿款。“当33位劳动者到银行取钱时,当场就有一位劳动者拿出厚厚一摞钱,塞到我怀里,非让我拿。我说‘这是违反纪律的事儿,不能拿。’事后,他们还给我邮寄了厚厚一沓购物卡,我也给他们退回去了。他们的感谢我心领了,但是他们的血汗钱不能收。”王佳坚定地说。
像这样的“感谢”,王佳早已记不得有多少次了。18年来,受援人送他的锦旗已经挂满了整个办公室,每一个锦旗都纪录着王佳奉献爱心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