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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劳模故事”微视频大赛 正式开约

2016-10-10 作者: 来源: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人民的楷模。劳模精神,折射出一个时代的人文精神。为讲好劳模故事,展现劳模风貌,宣传劳模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氛围,北京市总工会于2016年9月启动了首都劳模名录编撰及劳模微视频拍摄工作。为更好地做好劳模微视频拍摄工作,北京市总工会劳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教部决定面向全市举办“传承•劳模故事”微视频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传承•劳模故事”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总工会劳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教部
承办单位:劳动午报社、北京市劳动模范协会、北京市工会传媒协会
三、内容要求
本次大赛要求围绕“传承•劳模故事”主题进行微视频拍摄创作,重点讲述北京市推荐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人生故事、感人经历等。北京市各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在京央企均可参与,同时欢迎各单位积极提供劳模相关视频资料。
1、视频内容要求展现劳模成长历程、精彩事迹、工作生活场景和时代风采,画面清晰,需配必要的文字信息,鼓励后期技术处理,时长不少于3分钟。参赛视频应注明标题、作者、拍摄时间、地点、简短的文字说明。
2、视频以作者原创为宜,尽量未在公开场合播放、未在其它比赛中获奖、未大范围公开使用。作品一旦获奖,如发现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的,经查实即取消获奖资格。
3、技术标准:标清视频 720*576、高清视频 1280*720,超清视频 1920*1080,格式不限。
4、作品征集完成后,由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在北京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暖微工会”、京工网、劳动午报官方微信微博、劳动午报官方APP、今日头条等平台相应频道集中展示播出。
5、主办方拥有获奖视频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保留对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制作光盘、展览、宣传等。视频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
6、主办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获奖作者,如遇无法联系的情况,将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奖项。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劳模微视频大赛组委会,联系电话:010—61004604。
四、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
评选时间: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30日
展播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五、投稿方式
1、作品以光盘或U盘方式寄送至"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劳动午报社  劳模故事微视频大赛组委会(收) 邮编:100079",并注明"劳模故事微视频"字样。
此外,为方便广大参与者,大赛组委会设立参赛视频接收邮箱,邮箱地址为lmgswsp@163.com,通过邮箱方式发送参赛作品的,请在文件名中将详细信息标注清楚,规则同光盘及U盘方式。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行备份。
2、参赛者需填写"劳模故事"微视频大赛报名表(附表),在劳动午报社网站(http://www.ldwb.com.cn/)下载。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特设立"劳模故事微视频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所有执行工作。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奖项评出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及相应奖品(金),奖品(金)分别价值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
“劳模故事”微视频大赛组委会
2016年9月11日
 
附件:"劳模故事"微视频大赛报名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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