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提示参保人员—— “免费住院”或牵涉骗取医保基金
近年来,随着我市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保惠民措施陆续推出,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就医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的同时,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加也越加明显。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工作中,他们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提示的异常数据线索,发现了一些有组织的骗保犯罪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了“老百姓的救命钱”,不择手段地实施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活动。
部分参保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医保政策掌握不够,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甚至牵涉违法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为此,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免费就医、住院返钱等行为的宣传有可能是欺诈骗保的陷阱,请您提高警惕,谨记做到“三要”“七不要”。
杜绝医保违规违法行为,做到以下“三要”:
一、要规范使用社保卡,实名就医,主动出示“社保卡”和“病历手册”;
二、要妥善保管本人的社保卡,珍惜和维护自身医疗保障权益;
三、发生社保卡丢失时,要及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避免个人权益被他人盗用、冒用。
同时,做到以下“七不要”:
一、不要将本人社保卡转借给他人使用;
二、不要将本人社保卡出租给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要使用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四、不要用本人社保卡为他人开取药品或医疗检查项目;
五、不要使用社保卡超量开药、囤药或转卖药品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要与不法分子合谋,“免起付”“免费住院”等行为骗取医保基金;
七、不要利用职务或职权便利骗取医保基金。
同时,市医保局提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注意,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卫生行政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实名就医,因病施治,杜绝浪费,严禁超量开药、点名开药、冒名就医等行为;严格掌握入院收治标准,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收入院治疗,严禁无病住院、小病大治、挂床住院等行为。
□本报记者 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