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伤人无错谁来保障游客安全?
2016-10-26
作者:陈曦
来源:劳动午报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老虎伤人”事件在社会上引发诸多关注。近日,受伤游客首次向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提出赔偿要求,而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则表示自己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即使赔偿也是出于人道主义补偿。而中消协近日表示,消费者“违规”不等于经营者无责。“老虎伤人”带来了哪些影响?怎样避免惨剧再发?近日,记者走访各方人士,就此问题进行了调查。
【影响】
学生秋游不再去野生动物园
“员工秋游活动是我们的传统项目,每年都会组织。今年原本打算邀请职工孩子一起参与,根据大家意见选定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但是因为之前老虎咬人的事,大伙儿都有点担心,现在改去森林公园了。”某电气企业工会主席表示。
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一些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再选择野生动物园外,学校的秋游活动也将野生动物园排除在外。其中,北京东城、西城、朝阳等多个行政区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都表态,不选择野生动物园作为课外活动的场所。
随后,记者采访了位于大兴的北京野生动物园。该动物园负责人表示,作为北京市科普教育基地,他们的动物园每年进入9月份后,工作日每天都能接待约3000人的学生团体。但是今年,部分学校因不了解实际情况,也为了避免风险,到园内开展科普、秋游活动的学生数量明显下降。“今年上半年,我们的游客量一直保持着同比30%以上的增长,可是近期,游客量同比下降了25%左右。以前,每到这个时候,周末买票往往需要排队,乘坐园内的小火车游览还要提前预约,但是最近,确实没那么火爆了。”
“有些媒体图省事,大标题都是写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可是读者哪知道北京有俩野生动物园啊,还以为是我们这出了事呢!”该动物园一位工作人员颇为无奈的表示,此前,还有朋友问他们动物园是不是“出事了”,想探听“内幕消息”。
比起“躺枪”的尴尬,北京野生动物园负责人还有更多担心,“就怕这个事儿,会给北京动物游览行业造成影响。”
【重问】
游客安全谁来承担责任?
事件发生之初,尤其是当视频公布以及当事人签订的《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曝光后,大多数人都认为“当事人没有遵从跟动物园的约定,私自下车,造成了这起事故。”
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更多细节的曝光,记者也听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
“出事游客有责任,那动物园就没有责任吗?”“消费者到动物园里游览,仅凭一纸协议书,动物园就能不承担保护责任吗?”“游客也不是故意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但是园方靠大喇叭,就能震慑住猛兽,救游客于危难么?”
“我小时候就特别爱去动物园看老虎。现在,我家孩子也非常喜欢去。我家现在还有一张非常珍贵的照片,就是我2岁时,全家人在狮虎山外面拍的。”家住西城的“北京土著”聂大伟告诉记者。
聂大伟所说的动物园,是位于西直门附近的北京动物园,其中展示老虎的地方叫做狮虎山,建于上世纪50年代。狮虎猛兽的室外活动场与外围参观道地面高差2.5米,为防止动物跳跃出来,活动场外围设隔离水沟,沟底到挡土墙上檐高差6米。另外还有高高的拦网防止动物纵跃攀爬,以及游客误入。
“以前,逛动物园是一件休闲活动,可是现在,都成高危活动了。北京动物园里的猛兽都有铁笼子圈着,肯定没事,以后,我应该还会继续带孩子去,不过野生动物园,我就会比较谨慎的选择了。”聂大伟说,“几年前,我去过一次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确实刺激。可是不管去哪里玩,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有两家野生动物园,一家是此次出事的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另外一家是位于大兴的北京野生动物园。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依山而建,其官网显示,该园内拥有百余种近万头野生动物,是集动物观赏、救助繁育、休闲度假等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公园。而北京野生动物园则是集动物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科普教育为一体的大型自然生态公园。因为其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万亩森林之中,以“保护动物、保护森林”为宗旨。
【追访】
游览大巴车没有任何防护
记者以游览咨询致电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工作人员介绍,该动物园目前已经恢复营业,园区内除了东北虎园没有开放,其他区域都可以参观。想到园区里游览,目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开私家车自驾游,另外一种是乘坐园区的大巴车。“大巴车是全封闭空调车,玻璃、轮胎也没有防护。”
记者追问“不做防护的车,会不会有老虎敲碎车窗的危险?”该工作人员表示,“老虎一般不会拍车玻璃,顶多就是咬保险杠,有可能会把保险杠咬出大窟窿或者牙印。”另外,游客购买的游览票里不包含游览人员意外伤害险和车的保险。
记者在网络搜索发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这种使用无保护措施的游览车参观猛兽的方式,并不是个例,但却存在安全隐患。其中,2012年,济南跑马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内,27名游客就遭到老虎群围攻,未做任何防护的游览车前挡风玻璃就被老虎拍碎。
与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的“零距离”参观猛兽不同,北京野生动物园采取的是另外一种游览方式。“我们的野生动物都通过壕沟、水域与游客隔绝开,游客乘坐私家车或者园区‘小火车’游览,可以保证绝对的安全。”该园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觉得他们里面的设计挺好,尤其是绿地的坡度,根本看不出有一条沟。如果不是事先因为担心,咨询过,不然肯定看不出来。”刚刚结束游览的王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北京野生动物园,除了“有距离”的游览方式,还有一块可以“零距离”看猛兽的区域。“在猛兽体验区,我们还坐了一回笼车。”王女士表示,车子经过了特殊防护,不仅游客乘坐的区域被钢筋做的笼子罩着,车上所有的玻璃窗外安装了栏杆,轮胎也加装了防护板。“本来,不久前老虎咬人的事,我还挺关注的,也有点害怕,不过看到那车的样子,还有专职导游跟我们一起,我就放心多了。”
【观点】
涉及生命应采取更有效措施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负责人回应“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老虎伤人”事件时表示,在经营行为中,保护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第一责任;在责任主体中,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消费者“违规”不等于经营者无责。
“在自驾车游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车辆受损、机械故障、游客患病、生理需要等需开门求助的情形,致使消费者暴露在凶猛动物攻击范围内。作为组织开展高度危险游览项目的经营者,仅发放警示说明、签订协议书是不够的。”中消协法律部负责人说,“对于涉及消费者生命的重大事项,应当采取与危险程度相当的更有效措施,如对车辆加装防护装置、挖掘隔离壕沟、配备自卫工具等。同时应设置救生员,配置麻醉枪等设备。”
针对此前,动物园曾与游客签署《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的事实,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即便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其中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应属于无效条款。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的游览模式,由于存在不可控的安全隐患,游客自我约束能力不同,无法从根本上规避安全风险。” 中国动物园协会理事彭真信表示,其游览模式,目前在行业内已呈现出逐步被淘汰的趋势。
彭真信介绍,目前,北京动物园景区规划有快速发展、多点布局的趋势。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涉及野生动物游览项目的整体布局,从野生动物保护、旅游服务等多方面加强监管,提升动物园行业,特别是野生动物园行业的运营规范和准入门槛。野生动物园从业者应加强自律,主动淘汰落后的运营管理模式。游客入园也要遵守相关规定,理性而科学地观赏和关爱动物,共同维护行业形象和首都旅游业形象。
【事件回放】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老虎伤人”事件
今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
之后,园方公布的视频以及调查显示,发生事故时,自驾游的车辆行驶至猛兽区东北虎园内,车停后,坐在副驾驶位的女子赵女士下车,走到驾驶位外时,被突然蹿出来的老虎叼走,造成重伤。坐在后座的年长的女子周女士看到赵女士被老虎叼走,立刻下车营救,被另外一只老虎当场咬死并拖走。
8月24日,调查组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近日,伤者赵女士讲述事发经过时称,自己因为坐车晕车,下车去往驾驶室被咬伤,并非因为吵架。同时,在和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协商时,园方提出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法定损、定责、定赔。
对于死者周女士,双方协定定损124.5万,并达成一致。家属认为动物园应对周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动物园表示只承担15%的责任,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