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食品”安全谁来监管?政协委员:监管部门要对提供外卖的餐厅进行定期排查
2016-02-02
作者:盛丽 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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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曲奇饼、小米锅巴、各种干果……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网购上订购食品。虽然网购的方式,可以让不少人足不出户便可尝遍美食。然而享受网购食品便捷的背后,也频频出现食品过期、包装找不到生产许可证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去年10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新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食品安全法”,无疑成为百姓食品安全坚固保障。而在刚刚结束的北京“两会”上,“互联网+食品”的安全监管问题同样引起政协委员们的关注。
网购食品还需多个心眼
年关将至,除去到实体店采购各种年货,还有不少人为省时、省力改为在网上购买干果、水果、海鲜等年货。上个周末,市民王先生就收到女儿快递来的满满三大箱年货。“有牛羊肉、有水果、有饮料,孩子说不用我们拉着小车到超市,排长队再往家驮年货,快递又快也很实惠。”
的确,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兴起,网购确实给老百姓带来了便捷。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8万亿,增长48.7%。此外,2014年,中国食品电商总交易金额达400亿元,网购食品在网购市场总交易额中占约2.5%。2010-2014年,中国食品电商交易额均保持逐年增长,年均增长率约45%。据统计,2014年全年食品网购中,我国网购食品用户规模已经接近5000万人。
但与此同时,不少人也开始关注起网购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网购不同于实体店,在实体店不仅有相关部门负责监管,消费者也可以在购买的时候,亲眼看到食品的外包装、生产日期等,对食品的信息了解的更透明。”市民赵先生表示,“但是网购食品显然不具备足够的透明性。”
不久前,赵先生在网上订购几袋零食准备给小孙子吃,但是收到货后,让他有些失望。“其中,有的零食在日期上让人不知所措。”赵先生介绍,买的零食中有几袋甚至是2014年底生产的。“虽然还没有过期,但也已经是临期食品,吃还是不吃,让人有点为难。”
纯手工自制食品、农家自制食品、健康自制食品……调查中,记者发现,还有不少消费者会在网上购买“自制食品”。对此,也有人表示,网购自制商品需多注意有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这些标识。网购食品还需多个心眼。
网上餐厅亟须纳入监管范畴
网购的便捷,让人们得到实惠,同时也给食品安全的监管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在2016年北京两会上,“互联网+食品”这一新兴问题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关注。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二商集团西郊食品冷冻厂厂长唐俊杰提出,现在大家都非常习惯在网上进行购物,宅男宅女在家把吃的喝的都解决了。但是现在的网络食品的交易和监管存在空缺和漏洞,存在未经许可就从事互联网经营的情况,更甚者,还存在网上销售一些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一些食品药品宣传的广告、虚假广告的行为。
唐俊杰介绍,此前专门对火爆的网络外卖现象进行了调查,发现现在网上不少外卖没有生产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时间,很多自称是品牌外卖,其实都是冒牌货。而且由于是虚拟购物,消费者对商品信息不了解,消费者只能通过商家信誉、留言评价进行质量判断,但很多“好评记录”都是商家雇人刷出来的。
唐俊杰总结,无证经营、食品安全堪忧、运输不达标,是目前网络订餐存在的三大问题。由于外卖网站准入门槛低,与传统的实体餐饮企业繁复手续相比,网上注册外卖店几乎零门槛,证照不全或者无证经营的餐厅比比皆是,给食品卫生安全带来许多不安全的因素。
“目前国家对网上订餐还没有具体法规,约束力不足,网上外卖涉及工商、工信等多个部门,存在监管漏洞。”唐俊杰表示,为了改善食品安全状况,网上餐厅亟须纳入监管范畴。
需修订《北京市地方食品安全条例》
2015年10月1日,史上最严厉《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值得一提的是,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对此,不少人表示肯定。“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多一道有力的保障。”市民张涛表示,规定包括安全管理责任、还有权益被损害后的赔偿,可以说很全面。
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在法律义务和责任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意味着,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变。而目前北京市自己《食品安全条例》是2013年4月开始实施的。
唐俊杰说,目前,北京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兴起,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带来了全新的挑战。“我们现行的《条例》当中已经不适用于本市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对于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显得有些滞后,特别是与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内容上也有抵触,已经不能够保证本市食品安全的一些要求。”
“现在从全国立法进程上看,已经有一些省区市完成了地方立法,还有10个省区市处于立项论证的阶段,所以北京市这一块工作就显得有点滞后了。”唐俊杰表示,立法可以解决目前北京市的《食品安全条例》和新法在法律义务和责任方面的不对等性,他认为要细化《条例》当中涉及到一些食品生产加工的一些小作坊,还有一些食品摊贩、小型业态的监管,这些条款在新的《条例》当中都需要设立合理的法律责任。
唐俊杰觉得,在互联网时代,食品安全应该如何监管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需要依据新的《食品安全法》来尽快修订《北京市地方食品安全条例》。他介绍,新《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药部门应该承担的一些食品安全主要的监管职责。然而,北京市现行的这些《条例》,仍然规定由工商、质检、卫生进行多部门、分环节的监管,和现在新的《食品安全法》当中由食药局来承担食品安全主要监管责任方面不对等。
唐俊杰认为,修订条例可以改善外埠进京的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北京市的食品农产品供应涉及外埠约占80%,加强对外埠进京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准入标准、准入程序、进口食用农产品市场的监管等等这些具体的条款都需要在新的条款中去体现。
关于网络食品交易的监管和责任的问题,他表示,建议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同时企业或政府可以将网络订餐中的问题纳入举报奖励范围,提高消费者、市民参与食品监管中的积极性,形成群防共治的格局。
监管部门要加强定期排查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不少传统行业也还是开设网上商城,在网购中分上一杯羹。比如,2009年8月,中粮集团旗下食品B2C网站中粮我买网正式上线运营。对此,不少人也表达各自的想法。
“其实,一些知名大企业开网上商城,还有不少超市也开设网上购物平台,这些都是个不错的方式。先不说有没有优惠活动、快递是不是够速度,关键是商品质量有一定保障,而且对于有关部门也容易监管。”市民付先生表示,他平时常常使用一家大型超市的网上平台购物。
“超市的实体店就很有规模,商品全、而且干净、整齐。虽然工作的地点距离这家超市很近,但工作时间临时买个水什么的,还是不太便捷。”付先生表示,去年,这个超市开设网上购物,还有9折的优惠,有专人配送,下单后很快能到达。
而提到如何让网购食品更安全,唐俊杰还提出,监管部门要对提供外卖的餐厅进行定期排查。着重审查相关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经营状况、产品质量等,并及时在网上公示审查情况。以确保开通了网上订餐的餐馆其销售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行业规定;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投诉功能,完善餐馆退出网上订餐的机制。当消费者发现商家销售的外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引起消费者身体不适及其他伤害的,需及时完善畅通消费者的投诉渠道,由监管部门对相关经营者进行核实调查,如情况属实,除依法要求其予以赔偿外,应强制其退出网上订餐平台,责令其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