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将获15天陪产假“二胎福利” 企业与职工怎么看?
2016-01-28
作者:盛丽 王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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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2003年实施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1月8日,《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开始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征集意见。草案提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其中,“配偶陪产假15天”的文字,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所谓陪产假,简单的说是指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对这个被网友称为“二胎福利”的规定,企业和职工是怎么看的?
职工对“陪产假”概念有些模糊
今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全面两孩政策。据市卫计委介绍,2014年2月21日本市开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单独两孩申请数达61810例,其中约2万例已生育。
全面两孩政策施行后,本市符合全面两孩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增加236万,预计2017至2021年间将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均新增出生人口约11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达到30万。2017年本市常住人口总和生育率将从1.1上升至1.6,出生堆积基本在三至五年内释放完成,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归常态。
职工徐凯的儿子已经5岁了,今年他打算再要个二胎。说起儿子的出生,他感慨颇多:“妻子生产前,我还在出差,是听说妻子住进医院了,才请了两天事假。”身为一家视频商贸公司的销售经理,徐凯平时工作很忙。
他告诉记者,按照他们老家的习俗,女人生产以及做月子的过程,只要有经验的女性长辈陪着就好,所以妻子生产后一天,徐凯就继续上班了。
“女人生孩子,我也帮不上什么忙,月子里还有老人照顾,我就没有再专门请假陪她。”徐凯说,“况且,即便是请几天假陪妻子,也只能请事假。这样不仅要扣工资,全勤奖、年终奖也可能会受到影响。”
据了解,关于陪产假,我国以往并没有统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方、各企业也不尽相同。比如,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15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而在山东,根据规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男方护理假7天。
虽然不同的地方对陪产假的规定不同,但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不少人对这个“福利”不太了解。甚至在传统观念里,男人陪产都是十分少有的事情。对此,徐凯很有体会,他还记得,因为自己一直工作,不能陪伴产后的妻子,夫妻二人还产生了不少矛盾。
“那段时间,妻子总是不高兴、甚至哭闹。”徐凯说,后来他从很多书里看到,女人生产后,情绪很容易产生较大的波动,他才理解了妻子那段时间的“无理取闹”。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职工对于“陪产”的概念也很不以为然,特别是很多70后、60后的职工。“可能是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本来就没有太多陪产的意识,反而是工作成为我们观念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54岁的林先生告诉记者,除了在观念上不重视陪产外,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也没有陪产的条件。
林先生是一家装修公司的经理,手下有一只来自山东的装修队,据他了解,装修队里多数工人都是孤身一人来到北京工作,妻儿都在老家。
“儿子已经两岁了,我却没见过他几次。”提起留在山东老家的妻儿,工人小胡面露愧疚之色,“孩子出生的时候,我在北京工作,是通过电话得到好消息的。”
像小胡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有很多,他们大多没有陪产条件和意识,说起对“陪产假”的需求,小胡和他的工友们憨笑着说:“想都不敢想。”
拟增设配偶陪产假职工很期待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3年9月1日施行以来,为稳定本市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今,为适应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需要修改《条例》涉及生育政策的条款以及相关配套规定。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本市的计生条例如何修订备受关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提到,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
与此同时,随着人们家庭观念的转变,很多年轻人都开始意识到:在妻子生产及坐月子过程中,老公需要给予更多关爱。32岁的公务员李晓峰就是这样一个“暖男”,“我老婆还有半个多月就要生产了,我已经提前跟领导打好招呼,准备请假了。”李晓峰说,他们单位并没有为“陪产假”设置相关规定,妻子生孩子这种事,他只能请事假。
李晓峰说,“以前,好像听说过,男职工也有产假,并且可以转移给妻子使用,但我翻遍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都没有找到关于‘男职工产假’的相关说明,也没有人请过这样的假。”在听说本市拟增设配偶陪产假15天的消息后,李晓峰很是期待。
调查中,不少人对拟增设的配偶陪产假表示出了期待,吴涛就是其中一位。因为没有假期可以休,吴涛在妻子生产后仅仅陪了一天就开始工作,并引来妻子的不满。“那段时间,我简直被工作和生活压得透不过气来。”吴涛说道。
吴涛是一名软件研发专员,平时工作很忙,妻子生产前就一再曾叮嘱他一定要请假陪产,但因为公司没有相应的请假制度,最终,留给吴涛的只有年休假和事假。
“但这些假期是远远不够的。年休假早在陪伴妻子产检的时候就用完了。”吴涛说,为了尽可能陪伴生产前后情绪敏感、感情脆弱的妻子,他先后以各种理由请了很多天假,这也引起了主管领导的反感。
即便吴涛想做的更好,但新生儿晚上的哭闹,妻子的不理解,老板的压力,却让吴涛身心俱疲,工作效率也直线下降。 “如果男职工能拥有专门的‘陪产假’,还能长达15天。这不仅仅是对于职工本人,对于家庭也是一件莫大的好事。” 吴涛苦说,“如果没有假期,我们可能不敢再生二胎了。”
“陪产假”来了企业如何落实
对于近期正在热议的“陪产假”,虽然职工呼声很高,但具体如何落实,不免让人担忧。“我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应该相对好落实一点,但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恐怕就需要更多的自觉性了。”市民李女士表示。
采访中,记者发现,其实有很多管理人性化的企业和单位,会对于妻子生产的男职工有一定程度的照顾,比如放宽请假时间,相对减少工作量等。
陆娇是一家外贸公司的人事主管,说起男职工陪产假,她和她所在公司的老板都非常理解,“我们公司的男职工并不多,但只要因为家中妻子生产或儿女生病来请假,我们都会尽可能地安排休息。”陆娇说,虽然企业制度中没有关于男职工陪产护理假的具体说明,但根据职工具体情况,因职工陪产护理而请假天数只要控制在一定天数以内,就不会影响职工的考核和奖金。
“倘若本市以后增设配偶陪产假15天的规定,公司肯定会制定相关的内部规定,保障职工确实享受这个福利。”陆娇说。
“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支持,很多企业和单位关于男职工陪产护理假的措施,仅仅依靠企业的人性化管理。对于有企业支持职工放假护理产后妻子的做法,其他企业职工只有羡慕的份儿了。”采访中,很多职工表示,期待企业能出台相关政策,来保障职工确实享受到“陪产假”这个福利,将陪产假期写入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