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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过夜执躲不掉还债责任 怀柔拟对“老赖”追刑责

2017-06-14 作者: 来源:

 
  继公布20个“老赖”名单之后,怀柔区法院于近日组织了一次夜间执行活动。不妙的是,5个被执行的对象一个没逮着,只有一个老赖的母亲替儿子缴纳了1200元欠款。记者6月12日了解到,该院将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打破其逃避执行、规避清偿债务的幻想。
  我养这么个儿子,我还钱!
  2015年4月11-18日,崔某受雇于郭某为田先生家盖房。8天时间内,双方约定前6天的工资是每天150元,后2天每天190元,总计1280元。做完工后,郭某一直未付工钱。
  期间,崔某多次打电话催要,郭某开始答应给钱,后来就不接电话了。到郭某家去找,也找不到人。无奈,只得将郭某诉至法院。
  郭某不出庭应诉,也不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决郭某向崔某支付1200元劳务费。
  然而,两年过去了,郭某一直不履行判决。6月8日晚上10点,法官们来到郭某家。
  听法官说是来找儿子要钱的,郭某母亲说:“不是他不还,是因为别人也欠他的钱!为这事,你们大晚上跑一趟不容易,我替他还了,谁让我养了这么个儿子!”
  雇员修车被轧身亡,雇主4年不赔
  2012年11月,曲某购买一辆重型自卸汽车,并雇佣彭某为司机。当年12月17日晚,彭某驾驶该车行至一山坡处时出现故障。
  曲某知情后,安排人员进行故障排除。期间,由于故障车溜车,彭某被轧死。彭某亲属提出由曲某支付死亡赔偿金等77万余元。
  曲某称,其雇佣彭某没有约定具体工作。此次事故系彭某私自驾车外出,在车辆出故障后彭某让其女婿帮忙修车,由于其女婿的过错导致其死亡,故彭某的损失与自己无关。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在从事劳务活动中死亡,曲某作为劳务一方未能举证证明彭某对自身损害存在过错,故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曲某赔偿彭某死亡赔偿金等合计77万元。
  该判决2013年4月底生效后,曲某一直未予履行。6月8日晚,法官找到曲某居住的养殖大院时,同住的人说:“他这三四天没回来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将追究刑事责任
  夜执当晚,5个被执行案件当事人,有的大门紧闭还上了锁,有的家里亮着灯就是不开门。对此,有法官说,这样的执行,平均每十次就有六七次扑空。
  “老赖为躲债早出晚归,我们只能夜执,或者逢节假日堵他们。”怀柔法院副院长孙吉旭说,败诉后的老赖和法官玩捉迷藏,法院传唤不来,法官上门去找总是吃闭门羹。
  孙吉旭说,这次夜执,是跟申请人沟通后,法官白天悄悄进村摸排确定了5名老赖,如果当晚见到他们,他们又拒绝执行,那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对情节严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 赵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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