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发生火灾 损失由谁来承担?
2017-04-10
作者: 常万霞
来源:劳动午报
近日,中仓社区居民王某到司法所说,他将自有住房一套租给他人。然而,在租房期间因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导致房屋被烧坏,部分家具被毁,承租人的厨具、衣物、饰品等财产也被烧毁。
由于承租人曾就其损失向王某索赔,而王某又弄不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赔偿责任?如果有,应承担多大份额的赔偿责任?因此,王某请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他讲讲相关问题,以便他做出决定。
针对王某提出的问题,中仓司法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东对房屋及设施是负有维修责任的,房东出租房屋时首先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对租客来说,其承租房屋时,也应注意仔细检查房屋的设施,看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话要及时向房东提出并要求修复。再者,租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并加以妥善保管。
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王某,其出租房屋在租赁期间因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造成损失时要分清原因,若是因租赁物安全隐患造成的,将由房东来赔偿。若是因租客不合理使用房屋等自身因素造成的,房东不仅可以免责,还可以向租客提出索赔。
听到这里,王某表示待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再同租客协商赔偿问题。
(中仓司法所 常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