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只防病 暗示治病属违法
2017-04-09
作者:王刚
来源:劳动午报
目前市场上消毒产品种类繁多,如卫生湿巾、纸巾、抗(抑)菌洗剂等,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优劣,致使一些厂家或经销商在销售消毒产品时存在宣传致病疗效、扩大适用范围,误导消费的违法行为。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下旬,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情况移交函,该函所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设立在天猫的网络店铺销售的某品牌女性私处洗液的宣传中含有防治疾病的内容。经调查核实,该品牌女性私处洗液为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产品,该店铺宣称该女性私处洗液的主要成分具有清热、解毒、平肝、抗菌止痢、防癌、抗炎、降压抑菌、抗淋巴性白血病、治疗湿疹皮炎等功效,暗示该消毒产品有治病的效果。
工商提醒
消毒产品是一种防病的产品,而不是治病的药品。抗(抑)菌制剂等消毒产品禁止宣传速效、无毒、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等作用;卫生用品禁止标注无毒、消毒、灭菌或除菌、药物、抗炎或消炎、治疗疾病、预防性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等禁用成分的内容。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正确识别产品标签说明书,消毒产品标注的批准文号是消准字,药品标注的批准文号是药准字。消费者治疗疾病,应到正规药店购买标有国药准字的相关药品,或者到医院进行正规治疗,切勿用消毒产品代替药品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疾病的治疗时机。
法规链接
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该局将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消毒产品宣传内容出现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违法行为移交怀柔区卫计委处理。
怀柔分局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