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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读合同条款 警惕加价陷阱

2017-02-10 作者: 来源:

 
  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的火爆,汽车销售服务类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这些纠纷大多集中在加收服务费、加收装饰费、承诺事项未兑现等。一些消费者在与服务公司签订购车服务合同时,不认真阅读合同款项,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典型案例
  2016年10月,怀柔工商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的申诉,称怀柔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可以帮助其低于市场1万多元的价格购买某品牌家用小轿车一辆,双方签订了《购车服务合同》。结果双方到某4S店提车时,该公司告知消费者需再缴纳24000元购车服务费方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消费者向工商部门申诉。
  经调查核实,双方签订的《购车服务合同》除写明购车价款外,还规定了购车服务费用的条款。消费者通过网络联系的该公司,面对“冗长”购车合同,消费者只关注了工作人员介绍的关键几项条款,其他条款没有认真核对就匆忙签字,也没有保留任何工作人员承诺事项的证据。最终,怀柔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未履行合同重点条款告知义务进行了指导,消费者补缴1000元费用后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工商提醒
  随着购车市场的火热,某些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以承诺低于市场价格购买车辆或者返油卡、送内饰等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服务,提车时再以需缴纳购车服务费、“对价费”、装饰费等各种名目来布设“合同陷阱”,合同中约定了价款、服务费、定金罚则等,消费者如果不认真阅读条款内容就签订了合同,出现问题后很难维护自身的权益。怀柔工商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要到正规的汽车销售商或者4S店购车,这样能够充分保证自己的权益;二要多看、多问、多研究、多比较,特别是新手买车,要从多渠道了解购车价格以及各类信息,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汽车销售公司;三要对销售方提供的合同仔细阅读,特别审查价款是否为约定的,是否存在装饰费用或者其他升级费用、是否有苛刻的违约条款等。签订合同时要把赠送的物品、型号等明确罗列出来,防止汽车经销商事后不承认;四要注意留存证据,对销售者的承诺最好以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怀柔分局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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