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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充抵工资引员工离职 单位强迫员工签声明放弃索赔 工会律师指出破绽员工获赔偿

2016-01-25 作者:王香阑 来源:

 
  在一些用工不规范的服务业企业中,会出现单位用产品或商品冲抵工资的情况,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正常的劳动权益。如果员工因此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最近,一对夫妻就是因为被单位强迫用奶粉冲抵工资,从而引发了离职纠纷。经过工会的法律援助,他们最终维护了自身的权益。从他们的维权经历中,广大读者也能得到一些启示。
  发过期奶粉抵工资
  职工不服要求发钱
  “我是河北人,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就来到北京打工。经老乡介绍,2006年7月1日,我被北京石砚木器公司招聘为行政内勤。入职第4天,公司与我签订了包含3个月试用期在内的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8岁的韩文霞说,合同到期后又续签过两次,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期限截至2015年7月5日。
  “每次劳动合同签的都是两份,但签完公司就收走了,从没给过我。不管怎么说,签了劳动合同工作就有保障了,对于一个来到大城市打工的农村女孩来说,每月能拿到3000多元钱,我已经很知足了。”她说。
  两年后,韩文霞把男朋友吕昊天介绍到单位做了一名喷漆工,公司也与吕昊天签订了劳动合同,期满后又续签合同至2017年12月31日。两年后二人结了婚。
  吕昊天介绍,现在他每月工资有9000元左右,其中5000元是固定,单位每月15日通过银行转到他的工资卡里,另外的钱算补助和提成奖金,需要他拿发票到公司报销。2015年7月15日收到6月份工资时,他发现少了450元钱,而且两周前交的6000元发票也一直未报销回来。他向妻子韩文霞说起此事,对方称自己也被扣了460元。吕昊天气呼呼地说:“每天都累死,还平白无故被扣钱,我得去问问。”
  说着,吕昊天就来到财务室。会计告诉他虽然工资被扣了,但实际上并未少:“前段时间公司给每个职工发过一箱奶粉,那是充抵工资的。”听了这话,吕昊天气不打一处来:“那奶粉是过期的,根本不能吃。你也别抵工资了,我们两口子把奶粉送回来,你们把工资还补给我们吧。”
  会计面露难色:“这我可做不了主。你得跟经理说。”
  老公不满主动离职
  妻子也被单位辞退
  吕昊天毫不迟疑,又找到公司陈经理。说明来意后,陈经理告诉他:“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账上没钱,奶粉是客户用来抵债给咱们的,所以公司只好给每人发一箱奶粉用来代替工资。”
  “我这班的喷漆工以前是三四个人,现在就剩我一个了,可工作量一点没少,单位不但不给我涨工资,还用过期奶粉抵工资,太不像话了。今天必须给我补发工资,否则我就不干了。”吕昊天怒气冲冲地说。
  陈经理开始还好言相劝,可吕昊天犟脾气一上来丝毫不让步,说着说着两人就吵了起来。吕昊天摔门而去,然后收拾东西回家了,再也没去单位上班。
  几天后,吕昊天顺利找到了工作,而其妻韩文霞依旧每天到北京石砚木器公司去上班。8月15日发7月份工资时,韩文霞发现自己又被扣了500元,单位发给她一箱奶粉表示用来抵工资。
  “听说这次其他同事没有被扣发工资,我估计公司这么做是想逼我主动辞职。我老公属于技术工种,好找工作,我就不同了,只有高中学历,这个年龄又要怀孕生小孩,哪家单位也不愿聘用我,所以我就想在这儿忍了。”韩文霞介绍,8月18日,公司陈经理突然找她:“你老公已经走了,跟公司闹得很不愉快,要不你也别来了。”
  领导把话说到这份上,韩文霞不好意思再继续留下来,便点了点头,然后到办公室办了离职和工作交接手续,去财务室结清工资后便离开了单位。
  夫妻同时申请仲裁
  工会律师提供援助
  见妻子被单位辞退,而且没得到任何补偿,吕昊天很气愤。过了一个多月,韩文霞仍未找到工作,心情很失落,吕昊天便与她商量:“我问过朋友,他们说公司用过期奶粉来抵工资是违法的,干脆咱们去维权吧,工作不能就这么白白丢了。”
  韩文霞想了想,觉得老公说得在理,便一起来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拿来申请表,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知道怎么写。“我们这是第一次维权,担心写错内容会影响结果,就在仲裁院门口花300元钱找人代填了申请表。仲裁受理后,那个人说可以帮我们打官司,但每人得给他3000元钱。我觉得太贵了,就没同意。”韩文霞说。
  得知工会可以为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时,两口子来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援。韩文霞与吕昊天两人都是农村户籍,符合受援条件,法服中心便指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安慧敏承办该案。
  12月11日,安慧敏约两位职工谈话了解案情。听二人介绍完事情经过,安慧敏说:“你们每人的请求事项都有七八项,各种费用加起来,要求单位支付的分别有1万多元,这其中有些诉求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指着申请表上的内容,安慧敏对他们说:“你们认可与单位签订过三四次劳动合同,只是手里没有合同文本,现在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这个很可能不被支持,因为按照常理,开庭时单位会提交劳动合同的。”韩文霞与吕昊天点点头:“明白了。”
  安慧敏又对吕昊天说:“您说是因为单位用过期奶粉抵工资,与领导协商未果才主动辞职的,您得有证据证明才行。依据法律规定,若您无法证明单位用实物代替工资时,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法得到经济补偿的。这样吧,你们先回去收集证据,咱们下次再接着谈。”
  两周后,安慧敏再次约谈两位职工,帮二人整理出9件证据。在仔细研究案情后,她撰写了几千字的代理意见。
  单位拿声明员工陷被动
  律师指漏洞双方达调解
  “说说你们的意见吧。”仲裁庭上,当韩文霞介绍完自己和老公的申请内容后,仲裁员向单位一方说道。
  北京石砚木器公司来参加庭审的是办公室刘主任,他先拿出两份劳动合同说:“这是单位与两位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以我们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韩文霞看看安慧敏,心想果然被她猜中了。
  接着,刘主任又拿出两张A4纸递给仲裁员:“这两份《声明》是韩文霞与吕昊天离职时由他们本人书写的。其意思很明确,二人与公司已解除了劳动关系,所有权利义务都已结清了,双方再无任何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这个内容应当认定为有效。所以,公司无需向二人支付任何费用。”
  从仲裁员手里接过那两张纸,安慧敏发现是两张笔迹不同但内容完全一样的手写《声明》,其内容为:本人韩文霞(吕昊天),因个人原因离职,现与北京石砚木器公司因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均已结清,再无任何争议。本人放弃因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诉讼、劳动仲裁及劳动稽查的诉讼权及申请权(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保、职业病、年休假、工伤等各种补偿或赔偿),本人予以确认。《声明》最后不仅有两人的签名,还有手印,落款日期均为2015年6月30日。
  安慧敏一下子愣住了,因为之前反复与两位职工沟通时,他们从未提及此事。她看着韩文霞,对方表情有些尴尬。
  这时仲裁员问韩文霞:“今天你也是代替老公来出庭的,你说说,这两份《声明》都是你们本人写的吗?”
  韩文霞点点头:“内容确实是我们自己写的,但当时没写落款时间,那肯定是单位后来加上的。而且这个根本不是在2015年写的,是很早以前单位拿来一个打印的内容让我们每人在空白纸上抄一遍,不写就不让上班了。我想自己工作好好的,单位也不会无故辞退我,看人家都写了,我和老公只好也照抄了一遍。”
  安慧敏心里着急:韩文霞说他们是被迫写下的,但没有证据予以佐证,她的说法就很难被采信。想到这儿,她急中生智说道:“这两份《声明》上的落款时间均为2015年6月30日,但这时两位职工还在正常上班,签字时间与离职时间对不上,所以《声明》可能不是他们离职时写的。另外,既然时间对不上,那么这两份《声明》的合法性就有待考查。”
  刘主任未说话,仲裁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调解,因对补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暂时休庭。
      后经多次电话沟通和调解,近日双方终于自愿达成协议:北京石砚木器公司向韩文霞、吕昊天两人共支付1.5万元补偿款,双方再无争议。
  【律师点评】
  单位强迫写声明 
  员工勿轻易签字
  针对本案,记者采访了安慧敏。她说,这本是一件很简单的劳动争议,但由于当事人韩文霞和吕昊天曾写下《声明》,他们的诉求险些被仲裁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本案中,韩文霞称她与老公是被单位胁迫、被逼无奈才写下《声明》的,但又拿不出证据,这种情况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所以他们所写的《声明》依据法律是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经过律师据理力争,加上单位领导心里明白公司这种做法并非理直气壮,不想把事情闹大,所以才同意调解,最终同意支付补偿。
  安慧敏提醒广大职工:“没有充分证据加以支持,即使职工有理也有可能输官司。我们不鼓励大家在工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但职工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比如本案中的吕昊天,如果他有与单位领导和财务沟通时的谈话记录,就可以成为单位用实物抵工资的证据,这样一来,虽然是他主动辞职,但也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应当事人要求,本文中劳动争议的双方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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