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车祸身亡被认定负主责 亲属不理解认定结果多番上访 公益律师指导维权 保险公司先行理赔36万
2016-01-08
作者:赵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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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外地人,是山区农民。尽管在北京打工五六年了,还觉得处处人生地不熟,既怕出事又怕吃亏。”何平安的姐姐表示,“我弟弟出车祸后,最不理解的是:他被别人的车撞死了,还要负主要责任。这是什么道理?是不是欺负我们外地人?”
因此,何平安的亲属及老乡想上访,并曾聚集在做出该责任认定的交管部门讨说法,以期得到公正处理。致诚公益律师李科峰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把法律援助工作重点放在稳定死难者亲属情绪上,引导他们依法维权。
在弄清事实真相、剔除用人单位顾虑、说服保险公司之后,何平安不仅按照城镇标准获得了相应的赔偿,而且在肇事司机赔付之前先行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面对365379元赔偿金,当事人亲属连说几个没想到:没想到会赔付的这么快!没想到会赔付的这么多!
无证驾驶摩托车
上班途中出车祸
何平安是四川人,在顺义一家劳务公司找了一份建筑的活儿。平日里,为了照顾妻子儿女,他几乎天天都要骑两轮电动车往返在朝阳区酒仙桥和顺义城区之间。
去年10月13日,何平安像往常一样骑车去上班。途中,在一个拐弯处,他与陈鹏驾驶的小轿车发生正面碰撞。他被撞倒时,又与张月萍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第二次碰撞。
由于车速快、冲力大,何平安摔倒之后就不会动弹了。赶来抢救的医生稍做检查,即确认何平安被撞身亡。
某区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后认定:何平安驾驶的电动车车身重量超过40公斤,行使时速超过20公里,属于两轮摩托车,是机动车范畴。
由于何平安没有考取相应的驾驶证,也没有戴头盔,因此,交管部门认定何平安属于违法驾驶。从刹车痕迹等数据分析,司机陈鹏同样存在超速驾驶的事实,司机张月萍属于正常行使。
综合以上情况,交管部门认定: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何平安负主要责任。陈鹏负次要责任。张月萍无责任。
死人还要负主责
亲属不解欲上访
何平安上有65岁的父亲、63岁的母亲,自己还有3个女儿和一个刚刚13岁的儿子。他的两个姐姐和弟弟觉得:何平安这一去,全家的生活重担都落在他妻子身上了,“一个40来岁的女人挑不起养儿育女、照顾父老的重担。”
“出交通事故,人死了,剩下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赔偿。而赔偿多少,交管部门的认定结论起决定性作用。”何平安姐姐说,“我们虽是农村人,但知道死人头上三分理的道理。我弟弟被人撞死了,还是要负主要责任,这是什么道理?是不是对方就可以据此不赔偿我们了?或者给个仨核桃俩枣、糊弄一下就完事了?”
何平安的家属接到交通责任认定书后,认为责任认定有误。于是,他们带着来看望他们的20多个亲戚和老乡,聚焦起来赶到交管部门讨要说法。
“我们提出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不合理、不合法,而交管部门坚称他们是以事实为根据,没有错误。”何平安姐姐说,“他们认定的结果再让他们承认错误,肯定不容易。”于是,他们打算通过打横幅、围堵交警队办公场所或者直接去政府上访的方式表达不满。
公益律师施援手
现场展示释疑惑
交管部门曾因类似问题接触过致诚公益律师,建议何平安的亲属寻求他们给予帮助。李科峰律师受单位指派介入案件后,首先和家属进行沟通,说明公益律师的性质,以及帮助他们依法维权的方式和方法,并取得家属的信任。
接着,李律师又与交警部门沟通,希望他们当着家属和律师的面出示调查的材料,解释作出责任认定的依据。交警部门同意,但表示需要申请领导同意。
为了避免错过三天申请复核的期间,律师当场协助家属完成了申请行政复核的程序。同时,将与交警部门沟通的结果如实告知家属,讲解如果他们继续聚集在交警部门的办公场所,影响交警部门的正常工作,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情形严重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过耐心地劝导,家属暂时同意撤离交警队的办公场所。
沟通后的第二天,交警部门通知律师可以安排现场展示,交警队的主要领导也会参加。律师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家属,确认了展示的时间。
在现场展示中,交警部门先出示执法记录拍摄的资料。接着,出示尸检、肇事司机酒驾测试和身体状况测试、所有肇事车辆的检测情况,以及当事人的陈述。最后,解释如何根据上述材料结合法律规定,作出最终的责任认定。
根据现场展示以及书面材料,李律师认为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程序正当,于法有据。接下来,律师继续与家属进行沟通,将上述结论的合法性再次向家属解释。
一开始,家属并不认可律师的观点,表示只要“闹”下去,进行上访,给交警部门压力,他们就会得到好的结果。李律师说:上访确实是你们的权利。但是本案中,交警部门处理没有问题,如果你们不理性,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不仅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有可能使你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经过三天的思考,何平安家属最终同意律师的意见。
说服公司开证明
按城镇标准理赔
“其实,我们就是想多获得一些赔偿。我的侄女侄儿还小,他们的妈妈又是一个除了种地、没什么技能的女人,现在多赔点儿,他们的生活压力就会小一点儿。”何平安姐姐说,“我们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我们也知道,问人家要钱得有法律依据,但什么是依据,我们不太清楚。”
“李律师说的话,我们分析着在理儿,我们信她。”何平安姐姐说,李律师说了,责任划分已经那么定了,如果在合法的范围内想得到多一点的赔偿,就要想方设法按城镇标准为何平安争取赔偿。
按户口性质来讲,何平安是农村户口,如果按农村标准赔偿会比城镇标准低一半以上。而李律师认为,何平安符合按城镇标准赔付的条件。
可是,眼前的问题是:何平安虽然在北京打工多年,但没有办理暂住证,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和纳税记录,很难证明事故发生前,连续一年在北京居住。
为了能使何平安拿到合理的赔偿,李律师来到何平安生前工作的工地,通过工友找到雇佣他们的劳务公司。
李律师说明来意,想让公司出具一个用工证明,证明何平安是本公司员工,每月平均工资是多少。公司负责人孙某一听这个,立即起了疑心。他告诉李律师,如果公司出了这个证明,何平安亲属会不会回过头来要求公司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这样,还是不出这个证明为好。
李律师说,公司出具这样的证明是应该的,何平安确实系本单位职工,公司实事求是地出具这个证明是义务所在,也是责任所在。换句话说,即使何平安亲属根据这个证明又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公司需要支付给何平安的无非3万元左右的非因工死亡的赔偿金。而这个数额与近40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金相比,差别太大了。希望公司本着照顾何平安的目的,出具这样一份证明。
为打消公司顾虑,李律师让何平安姐姐等当着公司负责人的面立下字据,放弃向公司索要非因工死亡赔偿金。
以沟通代替起诉
保险公司赔36万
有了公司的证明,何平安按城镇标准获得赔偿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但是,又一个难题出现了。
在交通事故理赔方面,按照保险公司的惯例,保险公司只有在肇事司机履行赔偿之后,他们才会将赔偿款支付给肇事司机。然而,本案的肇事司机陈鹏表示:一下很难凑齐接近40万元的赔偿款,何平安的家属想要这笔钱,可通过立案起诉来处理。
李律师了解到,陈鹏的车辆保险额超过60万元,足以赔偿何平安的各项损失,所以立案起诉后,法院会直接判保险公司支付所有的赔偿。但是,这个法律程序走起来往往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何平安的亲属等不及。
于是,李律师找保险员协商,想让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保险员表示,公司的规定就是这样,他没有办法。
考虑到即使走司法程序,赔偿额与保险公司计算的赔偿额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加之家属非常着急处理此案,因此,李律师又找保险公司高层进行沟通。
最终,李律师的观点得到交警和保险公司的支持,由保险公司按照公司高层的批示,按照城镇标准先行支付赔偿金365379元给何平安的家属。能够获得这样赔偿,并且这么快就拿到了钱,何平安亲属十分满意,很快回乡安葬了何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