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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被锯断 选择人身损害索赔还是工伤认定?员工找对诉讼方式 维权一年获胜诉

2015-12-24 作者: 赵新政 来源:劳动午报

 
  职工尚占锋在被锯断两个手指后,本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但是,若想认定工伤,在单位不主动为员工申请的情况下,首先要认定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还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确定等级之后员工才能按相应的标准享受工伤待遇。此后,还需再打官司追讨工伤待遇等问题。在上述过程的任一个环节,若单位有意扯皮,光走完打官司的程序就需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由于当事人尚占锋是外地人,拖不起这个时间。因此,他按照致诚公益律师霍薇的提示,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向老板索赔。“我只是指头断了,伤残程度不会再加重了,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一次性解决。如果是后续治疗时间长、花销大的严重伤害等就不适宜这样了。”尚占锋解释。
  但即使这样,尚占锋也打了将近一年官司,最终拿到了33万余元赔偿,比老板只愿支出的两三万元多了十几倍。
  车间上演电锯惊魂
  两只手指被锯断   
  “律师,您帮忙看看,我的手现在伤成这样,到底应该赔多少钱?”今年年初,一个年轻小伙子问正在致诚公益接待室值班的霍薇律师。“老板只同意给两万,我们实在气不过!”与小伙子一起进来的女子一起说道。 
  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叫尚占锋,今年刚25岁, 是两个孩子的父亲。那个女子是他的妻子,两人在北京已经闯荡了4 年。 
  他俩一直在跟一个叫唐细虎的福建老板干活。刚开始,尚占锋给老板运送货物,妻子给工人做饭。由于尚占锋老实憨厚、手脚勤快,妻子任劳任怨,不怕吃苦,小两口深得老板的信赖,几年下来与老板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 
  2012年,尚占锋转到了加工车间,做木材的粗加工。这项工作他以前从未接触过,一开始什么都不会。但这并没有难倒年轻、聪明、好学的尚占锋。没过多久,他就在同事的帮助指导下,熟练掌握了电锯、刨子等木工机械的操作技巧。老板十分高兴,把他的工资也从最初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 
  然而,2014年7月26日,尚占锋发生了意外。当天一大早,老板的一个老乡匆匆来到车间,告诉刚到车间不久的尚占锋,想让他加工一块小型的木方条当样品用。看到其他人都在忙,尚占锋觉得这个事好办,就一个人启动了电锯开关。 
  万万没想到的是,平时运转正常的电锯不知怎么了,他刚把木头放上去,电锯就把他的四个手指锯伤了。两根手指当场断掉,鲜血流了一地。 
  看到自己的手指掉在机器上,尚占锋不知所措。闻讯赶来的同事也被这景象吓呆了。不知谁喊了一句:“赶快叫救护车送医院。”尚占锋才在同事帮助下,来到工厂附近的水利医院。
  未缴工伤保险
  老板无力承担赔偿
  由于抢救及时,尚占锋锯掉的两根手指被接上了。然而,这两根手指已经丧失了原来的功能,甚至不能拿东西。“从外观上看, 我一个指头不少,但中看不中用。我们做木工的,离开指头就什么也干不了!”尚占锋说。
  事实上,在尚占锋出事故后,老板也没有逃避自己的责任。老板本人不仅到医院看护、送吃送喝,还结清了所有医药费。出院时,老板还额外给尚占锋1万多元,让他增加些营养。因此,从内心讲,他也很感激老板。
  “我是什么都不会的农村孩子,在老板这里学会了开车,挣到了工资。”尚占锋说,“说句实在话,凭我的家庭条件,能找个自己如意的姑娘结婚,与我能在北京工作有很大关系。就连家里人,也觉得我这么年轻就能独立生活,挺有出息的。”
  在家休养了几个月后,尚占锋觉得恢复得可以了,就再次来到工厂,找老板谈继续在工厂打工的事。老板爽快地答应了,让他做一些轻活儿。
  后来,尚占锋打听到:像他这样的情况,工厂除了给医疗费、生活费,还得给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他在书上也看到,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怎样跟老板开口呢?有点腼腆的他想了好几天,还不知道怎么说。
  又过了一阵子,实在憋不住的尚占锋终于向老板开口了。因不好意思多要钱,他试探着提出让老板再给他10万元的想法。
  老板没有拒绝他,但告诉他在医院已经花了十二、三万元,这些钱本身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项目。如果再给钱,会把工厂拖垮。不过,老板答应再给他一两万,不能再多出了。
  面对老板的决定,尚占锋有些失望。“我把老板当成大哥、兄弟,尽心尽力为工厂增收节支,到头来却落个这样的结果。”尚占锋说,“老板为我治病是花了不少钱,但是,那是应该的。谁让他没给我缴社会保险呢?”
  “老板只想着工厂亏不亏损,就不想想我年纪轻轻就落下了终身残疾?这是能用钱来弥补的吗?”尚占锋说,一开始还能商量,后来见面都想吵。“吵也不解决问题,我就想到了依法索赔。”他说。
      接受尚占锋申请的法律援助后,霍薇律师查看尚占锋的病历,对照相关的司法鉴定标准,初步确定尚占锋的伤残等级应当是八级或者九级。但是,这个结果要等到诉讼时由法院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由该机关做出鉴定结论才能确定。
  考虑到尚占锋仍在老板的工厂上班,双方关系并未闹僵,霍律师建议他再与老板协商一次,她也可以参加。如果能协商一致,问题解决得快,也不激化矛盾,对谁都好。
  与老板约定了协商的时间、地点后,双方坐到了一起。老板一见面,就说尚占锋工作不错,出这样的意外让人惋惜,但对于尚占锋跟他提出的20万元赔偿,实在无能为力。
  “我们本来就是小本经营,为了他治病已经花了十几万,现在再要求这么多的赔偿,实在不能接受。”唐老板说。
  “我也是赌气,之前才说出要那么多钱。”尚占锋说。
  霍律师向老板解释了尚占锋的想法,同时,也认为老板说的是实情。但从尚占锋的伤情和可能构成的伤残等级看,一旦诉讼至法院,判决的赔偿可能会比尚占锋要的更多,并建议老板咨询一下是不是这个情况。
  过了一周时间,老板答复可以增加赔偿数额,但最多赔偿5万元。尚占锋觉得少,坚决不同意。此后,又经过两三次讨价还价,仍协商不成。尚占锋决定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律师巧妙立案
  一次开庭获赔33万
  诉讼要求有明确的被告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可是,尚占锋不知道老板的身份证号。于是,霍律师让他找出老板的车牌号,并通过车管所查到了老板的身份证号码。
  接下来就是确定管辖的问题。如果尚占锋无法证明其遭受侵权的地点在北京,就无法在北京立案,只能到被告住所地福建省立案。于是,霍律师亲自到派出所查询到老板的暂住证信息。这就为在北京立案扫清了障碍。
  立案后,法院通知开庭审理本案。第一次开庭,尚占锋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原被告双方主张通过法院摇号的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依据尚占锋提供的病历材料及拍片记录,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为:伤残等级为九级。如果被鉴定人为右利手,可上调一级,综合评定为八级。
  第二次开庭时,双方对于事故的发生、责任承担、鉴定结论、赔偿标准等展开辩论。
  老板认为,尚占锋在未向其请示的情况下启动机器,造成受伤与老板无关。另外,老板已经赔偿了全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因此,不需要再进行任何赔偿。同时,老板认为,电锯应两人操作,而尚占锋自己启动并独自操作,存在很大过错,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基于以上两点,老板不同意支付任何赔偿。
  尚占锋认为,按照惯例,只有重大的来料加工才需向老板请示汇报,小活儿无需请示。当天,其帮助的对象是老板的老乡,以前也认识,基于老板的关系,他没有拒绝此人的要求。尚占锋清楚应当两个人操作电锯,但是当时情况紧急,觉得自己操作没问题,才疏忽大意,没想到发生了事故。
  霍律师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霍律师认为,尚占锋应当清楚需要两人一起操作电锯,但由于过于自信,认为自己可以熟练操作,在无其他人配合的情况下,一个人启动了机器,才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对此,尚占锋存在一定过错,但并不能因此就说老板没有任何责任,可以不支付赔偿。
  对于伤残等级,尚占锋认为自己属于右利手,应当按照八级伤残来赔偿。
  对于伤残赔偿金应当按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问题,双方也持较大异议。尚占锋虽然在北京工作多年,但无任何证据予以佐证,只是在提起诉讼后才办理了暂住证。但霍律师认为,他跟老板工作了几年,并且加工厂就在北京,收入主要来源也是北京,完全可以证明其在北京已经居住满一年,因此,应当按城镇标准支付伤残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尚占锋在工作中受伤,老板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尚占锋违规操作亦有一定的过错,可酌情减轻老板15%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因右利手的比例高于左利手,在老板未举证证明为左利手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右利手,因此伤残等级可认为八级。
  法院认为,尚占锋虽为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故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计算相应赔偿。由此,法院判决老板应当支付尚占锋各项经济损失33.51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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