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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右眼受重伤被鉴定为四级伤残 工会为工伤员工追偿仲裁获胜诉

2015-12-17 作者:王香阑 来源:劳动午报

 
  保安员王西金两年前在工作时受伤,造成右眼近乎失明。单位在未缴纳社保费的情况下,开始承诺给报销5.8万元医疗费,而后又反悔,不但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而且不认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在他走投无路之际,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免费帮助王西金维权。经过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向王西金支付因工伤接受医疗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共计10万元。
  单位未缴社保
  保安员右眼受重伤
  “我是山西人,2013年3月经老乡介绍,来到北京某保安服务公司做保安员。上班后,我被派到一个建筑工地去工作。”53岁的王西金介绍,同事中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小伙子,而自己五十多岁了还能当上保安员,每天穿着制服为客户服务,他觉得很神圣,所以工作起来尽职尽责。
  6个月的试用期后,单位与王西金签订了一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很兴奋:“咱一个从山沟里来的普通农民,能在北京找到工作已属不易,现在又有了劳动合同,这下工作更有保证了。”
  王西金在建筑工地上做保安员,其岗位职责是维护驻勤单位的安全和秩序。工地上施工材料多、人员杂,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所以每次巡逻时他都认真仔细观察,看到地上有零散的木方,就捡起来放到木料堆去;发现路上有散落的钢筋铁棍,他便将其归拢在一起交给材料员。可就是这份责任心,使他意外受伤了:2013年12月12日,正在建筑工地上巡逻的王西金听到脚手架上有异常响动,他走过去抬头一看,一个金属件突然从上面掉了下来,正好撞到他的右眼。
  在同事的帮助下,王西金被送到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右眼结膜异物,晶状体脱位。当时,得知情况的王西金的女儿哭了:“这种外伤导致的晶状体脱位,很可能会造成永久性视力残疾或失明。我爸虽经急诊救治,但其右眼视力在恢复半年后仅达到0.04,矫正后只有0.08。随着年龄的增大,他的右眼可能会完全失明,而左眼视力也会渐渐降低。”
  到医院看病时,王西金这才发现单位一直没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前后看病共支付5.8万元费用全部是他自付的,这不但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借了很多外债。他给单位贾经理打电话,对方说得很痛快:“你把看病的所有单据都拿公司来吧,单位给你报销。”
  第二天,女儿把医疗收费单据交到保安服务公司,单位却提出一个条件:“老王眼睛这样也没法继续工作了,劳动合同就到此终止,以后让他回家养着吧。”为了尽快拿到5.8万元医疗费回老家还债,王西金和家人只得同意了单位的要求。
  保安公司拒报医疗费
  拒绝承担任何赔偿
  回到山西老家的王西金,盼着单位赶紧把医疗费给报销了,可女儿三天两头查银行卡,却始终不见公司把钱转过来。他打电话给贾经理,对方开始总找各种理由拖延,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了。
  女儿劝父亲:“要不咱先申请认定工伤吧?不然超过一年就不能申请了。”于是,王西金在女儿的搀扶下,回到北京申请工伤认定。2014年10月底,王西金拿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书。
  拿着工伤认定书和工伤证,王西金找到保安服务公司的贾经理:“人力社保局已认定我的右眼为工伤,单位应该给我报销医疗费并支付相应赔偿了吧?”看着工伤认定结论,贾经理一个劲儿地摇头:“你五十多岁了,眼睛早就看不清,怎么能认定这是工伤呢?他们瞎胡闹嘛。”
  单位不认可工伤认定结果,后提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对王西金的右眼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过医疗专家组对其病情全面检查,2015年3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得出结论:王西金所受右眼伤害目前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4级。
  双方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领鉴定结论通知时,单位看到这个结果很吃惊:“他以前眼睛就看不清东西嘛……”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照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为王西金报销相应的医疗费,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经过协商,王西金同意单位在报销医疗费并一次性支付5万元赔偿后了断此事,保安公司也表示赞同,但他们给贾经理打电话后,对方又反悔,表示不支付任何费用。
  “你去申请劳动仲裁吧,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对王西金说。
  “我跟家里人商量了好几次,才决定来北京申请劳动仲裁。我就是个普通农民,没什么文化,真不想打官司告状,可我眼睛伤成这样已经干不了什么活儿了 ,看病落下的很多债要还,实在没办法啊!”满面愁容的王西金边说边落泪。
  保安员受伤已两年
  申请仲裁终获胜诉
  劳动仲裁申请书递上去了,可接下来怎么打这个官司却把王西金难住了。经人指点,2015年9月中旬,他来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中心申请法援。经审查,他符合受援条件,中心指派工作人员杨雪峰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不久,杨雪峰约王西金见面,当面详细了解情况。听了王西金的介绍,看了他带来的劳动合同和工伤证等材料,杨雪峰问他:“你看病时的那些收费单据还有吗?”
  王西金面露难色:“受伤离开北京前由我女儿全都交给公司了,他们当时答应给报销,后来不但没给报销,反而说从没收过那些单据,我当时也没有复印。”
  “虽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发生工伤且保安服务公司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应由单位支付,但这事过去快两年了,你手里又没有证据能证明看病的单据已被单位收走了,所以这部分请求事项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杨雪峰说道。
  王西金连忙摆手:“没关系,他们硬说没拿咱也没办法,只能吃个哑巴亏,这点我明白。”
  看着朴实的王西金,杨雪峰心里很不是滋味。了解情况、准备了充足证据后,他又精心撰写了上千字的代理词,他决心为这位右眼近乎失明的保安员讨回公道。
  送给单位的开庭通知快件被退回,电话又联系不上,仲裁委员会只好公告送达。仲裁庭审那天,保安服务公司既未提交答辩意见也未出庭,仲裁员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提交了各种证据后,杨雪峰说:“劳动合同能证明王西金与保安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书、工伤证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能证明他所受的伤为工伤且达到伤残四级。但他在职期间,单位一直未缴纳社保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等,单位应向他支付因工伤接受医疗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等。”
  前不久,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保安服务公司向王西金支付因工伤接受医疗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共计10万元。
  ■点评
  杨雪峰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职工鉴定为四级伤残
  公司需支付伤残津贴直到退休
  拿到裁决结果后,杨雪峰告诉记者,现在保安公司很多,保安员流动大,一些保安公司就不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使保安员受伤后无法通过社保渠道报销医疗费,也无法享受工伤待遇。而保安公司为了逃避赔偿,便将受伤保安员辞退,对方到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申请维权时,他们也拒不出面,就像本案当事人所在的单位一样。
  杨雪峰介绍,王西金所在的保安服务公司不接收劳动仲裁的开庭通知,不提交答辩书也不到庭参加审理。然而,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8条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由于王西金供职的单位是一家中型保安公司,该公司不可能因此事就把公司注销,因此这笔钱单位的责任是逃不掉的。另外,保安公司不但要向王西金支付这10万元费用,而且以后每个月都要支付伤残津贴,直至王金金60岁退休。而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因为王西金经鉴定为4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四级伤残的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差额;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这次仲裁只裁决支持到2015年4月24日之前的伤残津贴,其后的伤残津贴王西金可继续维权要求单位支付,直至他60岁退休为止。另外,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以,保安公司每月还要为王西金缴纳社保。”杨雪峰说,由此可见,在王西金发生工伤后,他所在的保安服务公司一直逃避并非上策,若能积极主动出面解决问题,既能得到工伤保安员的谅解,支付的费用也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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