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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当街磕头跪拜感恩老板”引爆网络 如此感恩,真的要得?

2015-09-18 作者:□本报记者 刘欣欣 王香阑 来源:劳动午报

 
  ■职工  给老板下跪太离谱绝不能接受
  ■工会  要求下跪是对员工尊严的践踏
  ■律师  若是被迫下跪可索赔精神损失
 
  “感谢老总,给我工作!”近日,沈阳某火锅店员工当街跪地磕头“感恩”老板的报道迅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那么,员工究竟该不该向老板下跪谢恩?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集体磕头跪拜?该火锅店究竟想传递什么样的企业文化?若系老板主动要求员工下跪,是否对员工尊严的践踏和人格权的侵犯?员工如果拒绝下跪,遭受处罚甚至被炒应该如何维权……
  为此,记者近日走访了部分火锅店老板、企业主及不同行业的职工,并就职工权益保护及相关法律问题采访了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于辉和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委沈斌倜律师。
  随机走访
  企业主:
  管理者应放低姿态
  “我也是开火锅店的,说心里话,这个老板不顾员工的尊严,突破道德底线,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一火锅店店主张先生在看到这则新闻后说到,“真正对员工好,请晒工资表、福利表。基层员工感恩是好的,感恩以实际行动做好工作才是回报,这样的行为太作秀了。”
  陈先生是一家连锁餐饮企业的区域经理,在他看来这样的做法让人厌恶。“如果这家火锅店主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培养感恩之心,来达到留住员工目的的话,那这个方式是错误的。”对于如何能够留住员工,陈先生有一番自己的见解。“管理者要适当放低姿态,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在摆领导的臭架子。管理者在工作过程中更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建立公平、平等的激励制度。”
  “这在我们企业是绝对不可能的。”作为一家大型跨国企业的人力资源主管,王女士告诉记者,“大部分外资企业的职工都是高学历的,还有很多‘海归’,他们不会接受这种形式,当然企业也不会这样要求他们。”
  职工:
  下跪太离谱不能接受
  “如果表达感谢的话,努力工作就可以,根本用不着下跪。如果职工不是自愿的下跪,那么完全可以辞职走人,服务员的工作到哪里都能找到。”张燕是北京一家药品制造企业的职工,对于领导让员工下跪,她表示不能理解。“这老板是要回到旧社会当皇帝吗?”
  “这种做法我绝对接受不了。我也是一个打工的,我对老板很感恩,因为有了这份工作我可以更好地照顾家人,但我感恩的方式就是努力工作,更出色地完成自己的任务。”王永容是一家中餐厅的服务员。她说感恩之心她一直都有。为此,她付出更多业余时间,不断设法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在记者的走访过程中,很多职工都表示:男人膝下有黄金,只能跪天跪地跪父母。“这种事还没听说过,要是遇到了肯定就辞职不干了。以前辞职被无故克扣工资的事情遇到过,但下跪这种事情就太离谱了。”在一家超市做收银员的年轻职工周红说。
  在听说火锅店负责人的解释后,张燕表示,“现代社会子女感恩父母的方式很多,不一定需要跪拜。就算跪拜是你情我愿,也应该在家庭等私密场合进行,不应该在人来人往的广场进行。我认为作秀的成分还是太大。”
  工会声音
  如果是老板要求员工下跪
  是对员工尊严的严重践踏
  针对沈阳一火锅店员工当街跪拜领导一事,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于辉认为,如果向领导下跪磕头是员工出于感激而自发、自愿的,这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并不违法,但这样做会被他人利用,成为火锅店炒作的工具,而且跪拜老板会对社会善良风俗产生不良影响,给下一代树立人生观带来负面认识。
  若是老板要求跪拜的,这不仅反映出该老板的心理扭曲和变态,还是对员工人格尊严的侵犯和侮辱。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老板招聘了员工,给了他们工作机会,但这不是老板的恩赐,因为员工如果不符合要求就不会被聘用,同时他们要付出劳动才能得到劳动报酬。所以企业作为一个有机体,由资本和劳动力共同组成,二者缺一不可,老板不能因为自己是老板就要求员工给其下跪磕头,否则就是严重践踏了劳动者的尊严,这应当受到社会的严厉谴责。
  员工若因拒绝下跪被辞
  可到工会组织申请维权
  火锅店员工当街跪拜的消息在网上发酵后,老板回应称“完全是员工自愿,目的是为了增强员工凝聚力,是一种企业文化”。对于这一说法,于辉表示如果这真的是该火锅店的企业文化,也一定是一种走偏了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由企业的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特有文化形象,反映该企业的精神,当一个企业的员工需要用下跪磕头来感谢老板时,不但不能增强凝聚力,反而会使失去了尊严的劳动者没了工作热情,这样的单位只能是没有发展潜力的短命企业。
  从人文角度看,劳动者感激老板是可以的,但这种感激应当体现在为企业发展尽心尽力的工作上,而非奴颜卑膝地去作秀。如果因为不愿给领导下跪磕头而被单位扣罚工资奖金或者遭辞退,员工可到工会组织申请维权,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既可以帮其代书仲裁申请或诉讼,还可以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法律援助。
  “作为工会干部,我们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认为应当对火锅店员工跪拜领导这种‘感恩’行为予以谴责。希望每一位企业的老板都有一颗仁心,让每一位员工都能体面地劳动、有尊严地工作,我们工会也会不遗余力地维护职工尊严!”于辉说。
  律师说法:
  员工如果是被迫下跪
  可起诉索赔精神损失
  对此,记者采访了劳动法专家、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委、合伙人律师沈斌倜。沈律师首先表示,跪谢和鞠躬都是一种礼仪和形式,如果自愿向自己敬爱或者喜爱的人表达,这无可厚非,关键要看员工是否自愿。
  如果员工是被强迫下跪,则涉及到侮辱人格的问题,那么这些职工可以提起人格权的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沈斌倜解释说,《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尊严不受侵犯。虽然是作为员工管理方的企业主,也不得损害员工的人格权。劳动者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即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此外,沈斌倜还指出拥有感恩的心是每一个人都应当有的,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才是快乐的人,但是表达感恩的方式有很多种。作为员工而言,不应当认为提供了劳动,老板发工资就是应该的。作为老板,也不应当认为自己发了工资,职工提供劳动是应该的。双方都应当存在恭敬心,通过自己的形式向对方表达感谢和感恩。
  律师提醒:
  农民工群体易受侵害
  对企业的监管应加强 
  沈斌倜指出,劳动者关心的是工作保障、工资及各项工作条件等。经营者关心的是降低成本,取得最大利润。在这种利益关系中发生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和单位只顾自己的经济利益,压榨劳动者。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维权意识不足再加之维权能力有限,致使劳动者权益被侵犯却求助无门的现象非常普遍。
  在当前的劳动力市场,尤其是在二级市场中,普遍存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对于中国特有的农民工群体,这种弱势地位更加明显。他们文化水平有限,对劳动法的内容所知甚少。有的为了好的工作和较高的工资,不惜牺牲自己的权利;有的人认为法律途径太麻烦、成本又高;有的人甚至不知道身为劳动者有何权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使得用工单位收定金、扣押证件、不按时签订合同、滥用试用期等行为屡禁不止。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侵害职工权益行为的监管,并通过法律宣传提高劳动者对自己权益保护的意识。同时,当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应该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若有争议发生,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律师支持,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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