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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合下发通知 北京将实施集体协商“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行动计划

2020-06-10 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 白莹)记者6月9日从北京市总工会了解到,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实施集体协商“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通过分类实施企业集体协商、深化行业(区域)集体协商等内容,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助力企业发展,力争在2021年实现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在95%以上。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的通知》(总工发〔2019〕23号)要求,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助力企业发展,构建新时代北京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和促进北京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研究决定,2020年至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集体协商“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行动计划。(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
  《通知》明确,要分类实施企业集体协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较困难的企业,要以“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为主要目标,鼓励双方通过集体协商适度调整职工工资水平、灵活安排工作时间、轮岗轮休、稳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受疫情影响不得不裁员的企业,指导企业在裁员方案制定和实施中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就经济补偿等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依法充分协商方能实施。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通过协商约定依规合理延期支付职工工资,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对效益较好的企业和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鼓励双方围绕工资合理增长、奖金分配、考核奖惩、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工时制度、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使用、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协商。
  《通知》提出,要深化行业(区域)集体协商。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清洁等行业和农民工集中的护工、保安等行业作为推进协商的重点领域,通过行业协商推动低收入群体工资收入合理增长。继续在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聚的行业、街乡、工业园区和楼宇开展行业(区域)协商,同时从实际出发,稳妥探索在市、区两级区域内开展行业集体协商。支持和鼓励在快递等行业建立行业集体协商机制,兜住新业态从业人员基本权益的底线,防范和化解矛盾争议,促进新经济发展。
  《通知》强调,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协商方式创新。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受疫情影响有关劳动关系问题,可引导企业采取应急、应事、一事一议等灵活方式,在确保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开展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意见可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履行民主程序后向全体职工公示。鼓励推广“互联网+协商”模式,协商双方充分借助电子邮件、微信群、视频会议、企业内部OA等形式广泛征集协商议题,听取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建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协商,扩大协商影响,提高协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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