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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16条”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可获返还失业保险费

2020-02-07 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2月6日,本市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忧,共渡难关。出台的16条措施中,其中10条涉及到财政支持。市财政局局长吴素芳介绍,涉及到财政补贴、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税费减免等组合。“出台的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不低于70亿元,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负担。”吴素芳表示。
  据市发改委主任谈绪祥介绍,政策研究除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层面出台的有关措施外,还针对本市实际情况加强各部门会商,研究大力度、见效快的政策措施,拿出“真金白银”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比如,在援企稳岗方面,除了有国家层面提出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还创新提出给予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返还的补贴政策。根据测算,仅这一政策就要投入社会保险费30个亿,惠及本市职工120万人。
  据了解,这次受疫情影响最突出的就是文化、体育、旅游、餐饮、住宿、会展、交通运输等行业,这些行业恰恰是中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领域。这次政策研究过程中,除了实施一些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措施外,文件还专门针对受疫情影响突出的行业企业反映问题,给予一一回应。比如,针对旅行社退订退费问题,提出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全额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切实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 又比如,降低出租车运营成本,鼓励出租车企业对疫情期间继续正常从事运营服务的出租车司机适度减免承包金,市区两级按照管理事权,对采取减免承包金等措施鼓励运营的出租车企业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减租金方面,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加大企业稳岗就业支持力度。通过失业保险费返还、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措施,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岗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职工(含待岗人员)参加符合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免费培训。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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