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五条措施加强复产复工单位职工保障 开通24小时职工心理援助热线
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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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白莹) 当前,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将陆续复产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记者5日从市总工会获悉,《关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加强全市复产复工企事业单位职工防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已制定并下发,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全国总工会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通过“五条措施”做好复产复工企事业单位职工防疫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协助做好生产经营场所防控。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作为,配合行政部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返岗复工前要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对进入生产经营场所、集中居住区域的职工做好体温监测。配合做好对公共场所、密闭空间的卫生清洁工作,对公共区域和物品定时消毒,集中回收处理废弃防疫物品。鼓励实行弹性工作制和错峰上下班,支持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减少集中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优先采取视频方式,会场座位间隔不低于1.5米,保证会场通风。延长餐厅用餐时间,安排职工分时分段就餐。
《通知》强调,引导职工加强个人防控。各级工会组织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行政部门,及时为职工配备口罩、消毒液和洗手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引导职工提高自身防控意识,督促上岗前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引导职工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办公室、电梯等公共区域要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有条件的职工自驾车上下班;减少接触公共物品,从公共场所返回、饭前便后要勤洗手;保持个人工作、生活环境清洁,加强通风;适当适度运动,合理安排作息等。 (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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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级工会组织要创新宣传手段,及时向职工发布权威消息、解读相关政策,引导职工理性面对、科学应对、减少恐慌。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工会组织要动员职工与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要做好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相关劳动法律指导和服务,配合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通知》要求,开展困难职工关心关爱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多种形式职工慰问和关爱活动,传递党和政府温暖。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返岗职工解决存在的困难,帮助防控一线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要认真谋划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后对因病致贫返贫职工的帮扶工作,对遇到重大困难和变故的职工,要及时纳入帮扶范围。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各单位工会、各职工心灵驿站要做好职工心理热线的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工会组织开通本单位心理服务热线,帮助职工在非常时期纾解负面情绪。市总工会即日起开通职工心理援助热线:4000151123、4000251123,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专业心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