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工会组织对维护本单位职工带薪休假权益负主要责任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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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
《意见》明确,用人单位对履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负主体责任。工会组织对维护本单位职工带薪休假权益负主要责任,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事项,定期向本单位职工进行报告和说明。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鼓励进行错峰旅游,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鼓励用人单位在年初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统筹安排当年休假,优先考虑子女上学的职工在寒暑假的休假安排。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引导职工家庭在适宜出行季节带薪休假。加强用人单位休假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岗位AB角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休假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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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要完善高等级公路网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以及交通拥堵路段扩容改造,优化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加快推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ETC)。合理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布局,完善服务设施。加强高速公路应急设施的保障建设。探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警务站,建立健全警务工作机制。在高速公路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与重点景区连接道路的衔接,完善交通引导标识设置。
节假日期间在机场码头、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接驳交通。提高热门景区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便捷性,节假日期间优化公共交通运力供给,探索建设旅游交通公共平台,推动景区门票与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服务,引导游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景区道路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增加4A级及以上景区出入口开放数量。增强热门景区旅游出行保障能力,节假日期间增加景区与城市对外交通枢纽(高铁站、汽车客运站)间、景区与景区之间的城市公交线路或客运班线运力投放。
《意见》还提出,加强旅游产品和旅游景区规划布局,丰富节假日旅游产品供给,优化热门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景区流量控制和门票预约制度,鼓励开发夜间游览项目。充分运用虚拟现实(VR)、4D、5D等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立体、动态展示平台,为游客提供线上体验和游览线路选择。鼓励各地积极提升智慧旅游服务水平,重点推进门票线上销售、自助游览服务,推进全国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手机应用程序(APP)智慧导游、电子讲解等智慧服务。探索节假日景区车辆进入预约管理。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节假日旅游出行监测和拥堵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出行预警,强化应急管理。(发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