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参与做好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 把工资清欠工作作为“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重要内容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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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白莹)记者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好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参与做好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解决拖欠工资这一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主动介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促进欠薪问题的解决,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的协作配合,鼓励企业工会发挥监督职能,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欠薪报告制度,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报告,与政府预警监测系统互为补充。要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畅通工会帮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网上、掌上信访。在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地方和企业工会必须在第一时间深入到职工中去,了解和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做好安抚、疏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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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结合“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基层企业和职工群众的优势,深入企业、工地,深入农民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法律及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以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督促企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按照“护薪”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在争议协商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工作,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企业代表组织间的沟通协调,促成问题妥善解决。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要结合2020年“两节”送温暖活动,继续做好“两节”期间拖欠工资问题大检查。要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以及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将走访慰问和欠薪排查结合起来,及时掌握情况,促进问题解决。对因企业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要给予必要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等疏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