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重点加强四类医学人才培养 薪酬分配向高危岗位、创新岗位、高劳动强度和农村偏远地区岗位倾斜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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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唐诗)昨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健全完善医教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提高医学人才供给能力和培养质量,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和2035年北京市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医学专业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较为完备,以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为引领、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为主体、定向医学生培养为补充的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全面加强,护理等医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5年,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全面实施,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达到较高水平,医学人才队伍满足健康北京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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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两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北京市将从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健全医学教育体系、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五个方面开展十项重点工作。
在医学人才培养方面,北京市将重点加强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应用型医学人才、中医药人才以及护理等医学相关专业人才等四类人才培养。
在健全医学教育体系方面,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建设好开办医学专业的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逐步建立教学门诊等临床教学单元,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建立综合病房用于临床教学,2020年底前对承担高等学校临床教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医院,全面开展临床教学基地评估工作,建设一批市级临床教学示范基地、临床技能培训考核示范中心和示范教学门诊。
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方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成本控制、重点紧缺专业临床能力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向高危岗位、创新岗位、高劳动强度和农村偏远地区岗位倾斜。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内部分配机制,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等临床紧缺专业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
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推进高等学校医学教育学分互认,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京津冀地区高等学校的交流合作,促进三地医学教育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