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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涨工资,到底谁在涨,怎么涨~

2015-05-25 18:24:46 作者: 来源:劳动午报官微

    国务院近日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了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等内容;同时,国务院对此改革给出了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6月底不是机关事业单位调薪的启动时间,而是全面落实到位的时间,部分地区已经先行。”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并非是孤立进行,而是为了配合已落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据人社部称,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引人注意的是,下一步要建立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将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如下方案:

国务院下发机关事业单位涨薪3方案
对象:公务员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

  • 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5250元;

  • 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3元—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对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 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810元,

  • 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770元,

  • 工人由现行的540元—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元—1640元;

 

薪级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5795元,
工人由现行的70元—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对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
  • 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

  • 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

  • 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

  • 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

  •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 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

  •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

  •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上述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

  • 省部级副职1140元

  • 厅局级正职900元

  • 厅局级副职730元

  • 县处级正职570元

  • 县处级副职480元

  • 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

  •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

  • 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
  •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

  • 厅局级700元

  • 县处级460元

  • 乡科级350元

  • 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

  •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

  • 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

  • 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

  • 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

  • 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退休养老金



 

公务员工资制度沿革

1
 
新中国成立初期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的两种制度。即原国统区的公教人员实行工资制,老解放区的干部实行供给制。1950年1月,政务院规定:凡是1949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除自愿享受供给制待遇外,都实行工资制。同时,公布了《中央人民政府各直属机关新参加工作人员实行工资标准表》,第一次拉开了工资档次,如部长的平均工资是办事员平均工资的10倍以上,最高级首长的收入与最低级工作人员的收入相差28.3倍。

1952年3月,政务院颁发《关于全国供给制人员统一增加津贴的通知》,以工资分为计算单位。同年7月,政务院又制定了工资制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共分为29个职级,工资制仍以工资分为计算单位。最高级首长的收入与最低级工作人员的收入相差25.9倍。

2
 
1955年8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结束了供给制与工资制并存的局面。全部实行工资制以后,工作人员及家属的一切生活费用均由个人负担,住房、家用公家家具、水电费及子女入托等一律要征租缴费。这项工资制共分为30级,最高560元,最低18元,高低相差31.1倍。除工资之外还有地区津贴。

3
 
1956年6月16日

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工资分为30级。级别确定的依据,一个是职务、一个是资历。职务是现成的,资历则以参加革命时间来决定。职务决定权责和任务,级别才决定地位和报酬。同是局长或县长,其行政级别和工资待遇往往存在不小差别,因此出现了很多官大职小、职大官小或有官无职的现象。如作家孙犁,行政级别9级,职务却只是天津日报的副刊编辑,但这并不影响他比别人拿高得多的工资。

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我国全面取消配给制和物价津贴,直接以货币形式规定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工作人员的职务高低确定职务等级和工资标准。

这一工资制度持续了近30年。

4
 
1985年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是一次以“结构工资制”为特征的调整,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二是职务工资;三是工龄津贴;四是奖励工资。

这个工资制度的实质是以具体工作内容和贡献大小确定工资分配。通过这次改革,最高和高低工资比例缩小为10.2倍(不包括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

5
 
1993年10月1日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以往的“国家干部”的一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有了新的称谓“国家公务员”。《条例》按不同职能将国家公务员工资分为四个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体主要参照职务、级别和年限确定工资标准。

这次改革后,公务员的最高和最低工资差别进一步降低为6.1倍(不包括工龄工资),级别由30级变成了15级。

这次改革更值得关注的也许是低级公务员的工资增长通道被初步打开:职务越高,对应的级别越高,但级别的跨度越小;职务越低,对应的级别越低,但级别的跨度越大。这种安排,使得基层公务员在不提升职务的情况下,也能够不断提高级别和工资。

同时,公务员工资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的概念。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地方政府可根据自有财力发放。

6
 
2006年1月1日

《公务员法》实施,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7
 
2006年6月14日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由原来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

这次改革后,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很大程度由职务所决定,但也为职务上升空间有限但能力资历优异的公务员留下了工资增长空间,比如规定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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