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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9 作者: 来源:

  溺水可以施救
  道德不能沉沦
  □韩睿/文
  12月5日1点多,山东小伙郭强在西青区某小区前为救轻生同事跳入河中,救出同事却不幸溺亡。让郭强家属十分气愤的是,郭强明明是救人牺牲,但获救同事和另外两名当事人起初对郭强家属和警方咬定他因感情问题而轻生,直到多人提供证言,三人才改口还了郭强清白。(12月7日《天津日报》)
  这本是一起英雄赞歌,但因为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竟被获救同事及另外两名当事人抹黑成自杀惨剧,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岂止是抹黑,简直是诬陷!
  大家可以想象,那样的场景该是多么可怕:假如没有证人,为救轻生同事的山东好小伙郭强,就会成为一个自杀者,溺亡人!在人们眼里,他虽然不幸,但又是多么可怜、可悲,甚至可卑,他的家人,也会背上巨大的精神十字架,成为人们的谈资,被指指点点,编造出各种版本的狗血剧情!
  奇怪的是,近年来,这样的事情尽管不多,但也不绝如缕,常有报道,有溺水被救后三缄其口不说谢谢的;有夺路而去逃之夭夭的;有是非颠倒谎话连篇的;也有指鹿为马倒打一耙的……在这些人那里,要面子,不谢恩也就罢了,关键是,不能像后者,忘恩负义,自己获救了还往英雄头上扣屎盆子。
  由是观之,反向推理,这些抹黑救人英雄的人,往轻里说,是不懂感恩,没道德;往中里说,是为了撇清自己;而往重里说,则是造谣诽谤。对此,是不能容忍与放任的,不仅道义上谴责,还要刑事上处罚,按照受益赔偿法则,救人牺牲者的损失应由受益人赔偿。否则,就会助长歪风邪气,妖风孽气,再遇此类事件,还有谁敢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溺水可以施救,道德不能沉沦。综上所述,我以为,对于这些人,郭强家属仅仅气愤是客气的,还应声讨并诉诸法律,不仅要求被救了的抹黑者道歉,还要求他们赔偿,并以诽谤论处。至少,他们已经对郭强无端羞辱,恶意中伤,构成了伤害,损害了其名誉权。
  刑法中说,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这样的行为,正义不能噤声,法律不能缺席,应该将其钉上耻辱柱。我由衷希望,通过这件事,彰英雄之气,煞宵小之风,让这些人受到惩戒,进而收敛、减少,让天下人得到教益,前事不忘,成为后事之师。
  值得一提的是,警方表示,他们已按规定为郭强申报“见义勇为”称号。这是这起事件中最大的看点与亮色,令生者欣慰并告慰逝者,让英雄没有遗憾地一路走好。
 
  郑州60路公交车长
  打造“爱心哺乳间”
  细微之处见温情。近日,河南郑州60路公交车长曹瑞娟亲手打造的公交车“爱心哺乳间”赢得市民赞誉。该哺乳专座设立在临近下车门的前侧座椅上,选用卡通图案的棉布制成布帘,从车厢顶棚处将座椅悬挂包围,只要乘客需要,坐在该座椅上,将左右两侧布帘轻轻合上即可。“哺乳专座”的设置让乘客们倍感暖意,纷纷表示,哺乳专座这个举措十分人性化。
  点评:公共场所哺乳一直是一个焦点,也是一个难题,但只要肯动脑筋,还是可以解决的。
 
  救护车过桥遭削顶
  轮子放气仍出不来
  2015年12月8日,四川省成都市,一辆四川乐山牌照的救护车,在穿行成都市九眼桥下穿时,被卡在桥中惨遭削顶,即使把轮子放了气也出不来。最终一位热心司机伸援手,用绳系车身才将它拉出来。
  点评:看来救护车司机没有算好车的高度,如果当时车里有急着上医院的病人岂不误事?
 
  高速路严重车祸
  33辆车扎堆相撞
  12月8日,受大雾影响,山西太长高速王村高架桥路段发生严重车祸,众多大卡车小轿车撞在一起。据悉,8日8时15分许,在山西太长高速公路太原方向王村桥路段,因大雾能见度极低,发生多起、多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共涉及33辆车,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点评:惨!实在是太惨了!高速路行车,本来就应该十分小心,再加上大雾,更是危险。
 
  “猴哥”与路人合影
  之后强行收费
  在金华闹市区江北步行街西市街街头,两名打扮成孙悟空样子的男子挥舞着金箍棒穿梭在人群中,见到有家长带孩子或情侣路过,他们便马上分头迎上去套近乎,拉着小孩或美女摆出拍照的pose,与路人合影后便强制收取10元的合影费。很多不明真相的市民看到“美猴王”觉得稀奇,都会拿出手机随手拍几张作纪念,谁知,“猴哥”却强行索要10元合影费。
  点评:“猴哥”这么干,有点不地道啊,为什么合影前不告诉人家要收费呢?“猴哥”这么干,师傅知道吗?
 
  吉隆坡国际机场
  3架波音747无人认领
  近日,马来西亚机场控股有限公司在当地报纸刊登通告,为停放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停机坪的三架波音客机寻找“失主”。根据通告,这三架飞机拖欠停机费,当局因联络不上机主而登报寻人。
  点评: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飞机居然找不到主人了?“机主,747喊你快来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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