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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8 作者: 来源:

  【周末图评】
  老人摔倒讹人
  仅仅教育不够
  □韩睿/文
  近日,四川彭州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在该市西北市街路口,一老人骑自行车过马路时摔倒,老人坚称是一名骑车学生将其撞倒。警方将老人带回警局就“被撞”一事做了进一步调查。在随后调取的监控画面显示,老人系自行不慎摔倒。一身穿红色短袖的男生经过,停车问候。不料,这名老人拉着该学生不让其走,周围聚着不少围观群众。经警方调取监控查明,整个过程中,老人系自己摔倒,学生并未与其碰撞。据了解,警方随后对老人进行了教育。(7月24日《北京晨报》)
  又是一起老人摔倒,又是一个学生帮忙,但又是一场闹剧:倒打一耙,反咬一口!不幸中之万幸的是,有监控画面做证,还了学生清白,照出老人丑恶!否则,孩子被诬陷,不仅遭受家人训斥,还会遭遇社会谴责,在学校也会成为讽刺嘲弄的对象,从此背负上十字架,人生境遇可能发生改变,成为一个被人误解的坏孩子,甚至会改变他的价值观、人生观。想想真是不寒而栗!
  好在有监控,否则不堪想象。可是,对于这样一个已经违法或犯罪的老人,警方只是“进行了教育”,然后一放了之。这说轻了是对此举的危害认识肤浅,说重了,就是对这种恶行的纵容。试想,这样一个案例,在信息化社会,经媒体广泛传播,纵然不会使恶人得志,至少让好人寒心。就像央视春晚小品中说的那样:“这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
  由此可见,此案中,老人摔倒反诬帮忙的学生,仅仅教育是不够的,必须依法处治。第一,老人此举即便构不成诽谤,也涉嫌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可以参照2013年11月发生在四川达州市“三儿童扶摔倒老太被诬陷”案的警方处置方法,经调查,老太太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其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此案,仅仅教育,不仅不能有效惩治恶行,还会客观上纵容,对好人以及社会风气,都是一种伤害。至少,应该让其具结悔过,赔礼道歉,不能仅仅在教育之后,一放了之。新加坡在治理不文明行为所采用的方式,就是心理学家们在老鼠身上实验过的方式:惩罚而不是劝说。对不文明行为尚且如此,遑论不法者?
 
  【图闻点评】
  ■本期点评 雨山
  乘电梯“大跨步”
  过踏板格外小心
  湖北省荆州市安良百货集团近日发生电梯“卷人”事故,一名乘梯女士被卷入自动扶梯中死亡。7月28日,海南省海口市明珠广场,众多市民逛街购物乘坐手扶电梯时变得格外小心。
  点评:看着网上各种姿式的乘电梯方法,却让人笑不出来,频发的电梯“吃人”事故,让人们有了电梯恐惧症,监管者应该下大力进行整治,别再让电梯“吃人”,别再让人们害怕电梯。
 
  天气太炎热
  商场“蹭睡族”聚集
  蹭睡族,是指在公共场所睡觉、小憩的一类人,多半出现在家居商场。近日成都天气炎热,在成都市宜家商场的卖场内,有不少这样的“蹭睡族”。 或许因为没有工作人员的“打扰”,他们有的躺在卖场沙发上玩手机,有的睡在卖场床上,“悠然自得”。这对于真正前来购物的人来说,总归是有些不方便的。
  点评:天气炎热,商场自然是个避暑的好去处,商家看来也很大度,不去制止,但在大庭广众之下睡觉好吗?一来睡不踏实,二来也有碍观瞻,影响他人购物。
 
  “猪八戒”现身街头
  不畏酷暑叫卖西瓜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一位西瓜商贩火爆当地网络。这位小贩打扮成《西游记》里“猪八戒”的模样,在35摄氏度的高温天里,穿着厚厚的皮囊售卖西瓜。虽然他时常汗流浃背全身湿透,但是为了吸引路人目光,还是选择在高温天坚持。
  点评:都知道八戒是出了名的贪吃鬼,这位瓜贩为了卖瓜想到这个点子也是够拼的。
 
  最牛空调墙
  30台空调外机扎堆悬挂
  7月23日,湖南郴州,30台空调外机“扎推”悬挂在一面墙壁上,引起路人注目和好奇,部分市民调侃墙壁表示“压力山大”。
  点评:这么多空调外机“扎推”挂在一面墙,不但墙壁会“压力山大”,就是路过的行人也觉得有点悬,万一掉下来咋办?
 
  一岁娃被反锁屋内
  消防官兵攀窗营救
  湖北保康一名1岁半小孩趁妈妈下楼办事之际,误把家门反锁。保康消防官兵扮身“蜘蛛侠”,利用消防软梯,从4楼邻居家攀爬至3楼小孩家,翻窗入室打开门锁。整个施救过程不到10分钟。
  点评:实在是太危险了,小孩不懂事,一个人在家里很容易出事,家长也太粗心了,不能指望每次都有“蜘蛛侠”出手相救,应该多长点心。
 
  借观音不还
  寺院请法院强执
  一年半前,张老汉向北京天开寺借走观音像一尊,并写下借条承诺3个月后归还。可在家供奉一段时间后,张老汉认为观音在家“显了灵”,全家人都得到了平安,因此拒绝归还。多次索要未果后,天开寺将张老汉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张老汉返还佛像,张老汉仍拒绝返还,无奈,天开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9日,房山法院的执行法官向张老汉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
  点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既然写了借条,为什么不还呢?这么做恐怕菩萨也不会允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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