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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封闭式集中管理 疫情信息实施零报告制度 市住建委发布施工现场复工防疫指南

2020-03-16 作者: 来源:

随着复工节奏加快,建设施工人员陆续返岗,施工现场成为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施工现场复工防疫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介绍了施工现场需要注意的地方。

施工现场实名管理

《指南》提到,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所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在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疫情防控信息日动态筛查。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将人员信息每日推送至相关部门,运用大数据实现疫情防控信息筛查。

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后勤、运输等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集中封闭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离开本项目。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应尽量减少往返固定住所频次。各参建单位返(来)京管理人员,到京后必须居家或在企业提供的项目外临时医学观察住所观察14天。在本市无固定住所的参建单位返(来)京管理人员,可在项目内集中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

推行“1米线”安全措施

《指南》提到,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分界明确,减少各区之间交叉。错时错峰工作,每日出入登记,并测量体温。每人办公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彼此保持1米间距。对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厕所、茶水间、淋浴房等场所按照相关防控指引做好防控工作,推行“1米线”安全措施。

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严格限制人员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动商贩外卖餐品。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处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区。

生活区进行分级管理

《指南》提到,按进场批次、进场时间、来源地对生活区居住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分时分区域安排居住,滚动隔离,动态调整,减少新老人员入场交叉。生活区划分集中观察区、正常生活区和应急隔离区,各区域要严格分开、独立设置、保持必要安全距离,严禁串区域居住和人员往来。

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6人。严禁使用无冲水设施和无隔断的厕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同一居住区域、同一分包单位(或班组)的作业人员安排在同一施工部位、工序或时段,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施工区远离生活区、办公区的,应组织专车接送作业人员上下班。

施工现场疫情信息实施零报告制度。每日15时前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街道(乡镇)政府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施工现场发热以及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情况。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日16时前汇总情况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明确施工现场发现发热人员、疑似人员、确诊人员、密切接触者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在显著位置公示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街道(乡镇)政府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周边定点医院和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妥善处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中提到,发现有人员有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3℃的)、干咳、咽痛等症状。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1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立即由专人送往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就医。排除新型冠状病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施工现场做好观察治疗。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妥善安排好生活。恢复正常后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发热人员认定为疑似人员的,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帮助消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疑似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后,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施工现场发现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施工现场。

□本报记者 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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